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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26〕5号)要求。10月21日,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柳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统一款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全面推行市级统一款式校服,构建“教育部门定款、学校科学倡导、市场充分供给、家长自愿选购”校服管理新模式,2027年春季学期起市级统款校服全面上市。今后,学校不再组织校服采购,家长通过市场渠道自愿购买。

《方案》起草过程中,市教育部门先后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服统一款式工作调研会议,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学校、家长、教师、服装企业和行业专家的意见。目标到2027年底,实现校服管理规范化、供给市场化、选购自愿化。

《方案》明确,市级统款校服包括夏装、春秋装各一套,冬装外套一件,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全学段同款。市级统款经“公开征集、综合评选、公众投票、专班表决、公示公告、审核发布”六环节确定。设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资质和地域门槛;评审组由专家、教育工作者、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组成;公众投票前三名由工作专班不记名投票表决;经公示后确定最终款式。

《方案》要求,学校全面退出采购环节,不再组织采购、不签新合同。市教育局只负责定款,不卖货;凡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按公布款式、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生产销售。家长自愿选购,不强制购买,不得与入学、评优挂钩;不指定生产企业,不在校内设销售点。经营者须明码标价,鼓励线上线下和乡镇便民销售。

起始年级新生可自愿选购市级统款;非起始年级可继续穿旧款,也可自愿选购统款;旧款可穿至自然淘汰,不设强制换装期限。学校倡导统一着装的,须选用市级统款,并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充分沟通、经学校“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已生产、已购买的旧款校服可继续供应和穿着。鼓励公益捐助和校服循环利用。

校服须符合国家标准,实行“明标识”,有当季销售批次成衣检验合格报告,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将市级统款纳入质量抽查和价格监测,公开结果;教育部门开展满意度调查,公布举报渠道。对严重质量问题企业依法公布。

《方案》强调,坚持“五个不”:不强制购买、不指定生产企业、不设强制换装期限、不放松监管、不在校内设销售点。划定“四严禁”:严禁学校参与校服采购;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严禁学校统一代收费用、组织统一采购、指定销售点;严禁教职工牟利。违规违纪违法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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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南国今报

值班编辑:骆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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