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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韩邦鹏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未依规开启并持续显示记录的违法行为,被海事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涉事船舶未按照2026版相关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且未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违反了海上航行安全的相关管理要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船舶运营主体及责任人严格落实航行安全装置的操作规范,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海上航行秩序与水域安全。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韩邦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11*******3218 违法案由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5042010044-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2 作出处罚机关日照海事局

本次日照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韩邦鹏,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42010044-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711*******3218,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日照海事局。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管理法规执行,是海事部门强化海上航行全流程安全监管、压实船舶相关责任人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也为所有海上航行相关从业者明确了航行安全装置操作的合规红线。

事件点评
本次日照海事局对涉事个人韩邦鹏作出2.9万元罚款的处罚,系针对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未依规开启记录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作出,将督促航运相关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绷紧航行安全弦,主动落实船舶安全装置运维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切实筑牢海上航行、保安与污染防治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