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2日讯近日,山东省科技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五大行动、20条举措,推动科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提出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大力推广 “先使用后付费” 模式,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共享成果转化收益。
《行动方案》明确三年发展目标
《行动方案》设定2026至2028年发展目标,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赋权改革。到2028年,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赋权改革,省级中试示范基地达到80家、概念验证中心达到20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培养具有较强专业素养、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技术经理人12000名,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三年累计超400亿元。
大力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
山东将加速高质量科技成果培育汇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落实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完善科技成果登记机制,登记成果纳入山东科技大市场成果库转换服务。同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运用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实现精准匹配,支持设立实体化技术转移部门。加强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并在省科技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组,对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奖励。
山东大力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零门槛”开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健全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对成果转化单位及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因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等客观因素导致成果转化投资损失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责。
图源:视觉中国
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共同入股创办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支持。在岗位考核、职称评聘等工作中,高校、科研院所对单个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可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照本单位实际,探索实施视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标准。
布局建设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示范基地
山东将面向具身智能、脑机接口、商业航天、工业母机、高端软件等重点领域和标志性产业链,布局建设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示范基地,对通过概念验证、中试等转化落地的项目采取“先拨后股”等方式予以支持。推动部省共建国家大学科技园,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将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作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探索实施技术经理人“积分制”考核评价机制
山东探索实施技术经理人 “积分制” 考核评价机制,把积分作为绩效评价、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畅通技术转移人才职称省校联动机制。同时明确,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可从成果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激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申报泰山人才工程。
政府投资基金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进行考核
山东将健全科融信综合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基于“创新积分制”研发“成果转化信用贷”等专属产品,持续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推动作用。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国有创投基金与科技成果对接,完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及国有创投基金考核机制,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进行考核,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合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高潜力科技成果。
随着五大行动、20条举措落地见效,山东将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强省建设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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