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司法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市级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构建市级层面两项审查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质效,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共有五个部分,围绕“职责明晰、审查联动、清理联动、交流联动、工作保障”构建完整工作体系。《实施意见》明确,市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重点把关决策权限、法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平竞争审查,重点核查政策措施是否存在限制市场准入、妨碍商品要素流动、不当干预生产经营等排除限制竞争情形。
在审查联动方面,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市直部门和区县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联动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可商请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市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时,发现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议。市司法局在办理其他涉法事项时,亦可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双方视情开展联合审查,加强信息互通。
在清理联动方面,市司法局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时,将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作为重要内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政策措施抽查评估发现问题的,及时抄告或通报市司法局,共同推动存量问题整改到位。
在交流联动方面,双方将进一步深化交流联动,互相开放业务培训,适时组织联合研讨、案例复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对重大疑难政策事项共同会商研判。
黄山市将以此次机制建立为新起点,持续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从“各自为战”走向“协同发力”,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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