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近日作出批复,同意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都支行终止营业。该批复文件编号为梅金复〔2026〕56号,落款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
批复显示,梅州金融监管分局收悉《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都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梅农商报〔2026〕122号)后,经审核作出上述决定。梅州农商行鸿都支行的终止营业事项属于银行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的行政许可范畴,须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批复要求,梅州农商行鸿都支行接此批复文件后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向梅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该行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终止营业后的各项法定程序。
批复同时明确,梅州农商行应妥善处理好客户服务等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意味着鸿都支行终止营业过程中,存量客户的业务承接、服务衔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工作须同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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