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0月22日盘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银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王淑琴女士逝世的公告。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发起人王淑琴因病逝世,王淑琴为实控人江浩然、董事江斐然的母亲,合计直接持股8.54%,与相关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其名下股份将依法办理继承,本次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实控人,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淑琴女士家属通知,王淑琴女士因病不幸逝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此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王淑琴女士作为公司的发起人之一,长期关心、支持公司发展,见证了公司自初创以来的发展历程,始终信任并支持经营管理层的发展决策,在公司成长过程中给予了宝贵支持,为公司稳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淑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8.5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公司董事江斐然先生之母亲,与江浩然先生、江斐然先生及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将根据王淑琴女士的股份继承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继承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王淑琴女士生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王淑琴女士的逝世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正常运作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继承相关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王淑琴并未在恒银科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岗位,主要以发起人股东身份持有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长期支持公司发展。早在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初期阶段,王淑琴就取得了标的公司股权,2011年通过股权转让增持该公司股权,为后续股份公司设立打下基础。2015年,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起人协议,王淑琴作为发起人认购315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5%,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公司2017年在上交所上市后,她所持股份包含IPO前原始股份以及后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原始限售股份在2020年9月解除限售上市流通。2025年,王淑琴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实施减持,在当年11月至12月期间合计减持1225万股,减持完成后,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4.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54%。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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