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厦门市安委办集中曝光一批执法查处典型案例,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线。
典型案例一
2026年1月22日,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某烟花爆竹店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经审批的零售场所之外存放烟花爆竹爆竹379箱。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26年2月16日,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安全检查时,行政许可证上载明其烟花爆竹核定存量为260箱,但通过核查其销售单,发现当日其店内实际存放烟花爆竹395箱,超出核定存量135箱,存在超过存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违法行为。该店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处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2026年2月12日,思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牵头何厝派出所在分局侦查中心的支持指导下,在某小区抓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嫌疑人于某。经初查,2023年12月份以来,于某伙同“润妈”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思明区软件园等地通过微信登社交软件寻找客户销售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后通过上家“王老师”直接发货给客户,从中获利。经统计,2023年12月至2026年2月,犯罪嫌疑人于某总销售额合计约8万元,总获利2万余元,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典型案例四
2026年5月6日,同安公安分局五显派出所民警在五显镇竹坝农场某食杂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店主叶某在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现场缴获非法烟花爆竹336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叶某做出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市安委办
编辑:王申徽
校对:汪珉钰、黄剑鹏
审核:林勇、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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