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9时30分,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东盟商务区站,下行11205次列车车厢内出现冒烟情况。南宁轨道交通随后发布情况说明,将起因指向乘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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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报给出的时间点看,事发处在列车停靠站台的时段。车站工作人员的处置动作依次展开:列车清客、隐患排查,随后把这只充电宝移至站台安全区域处理。通报称,现场风险已完全排除。
结果层面,通报给出三项明确结论:
- 未造成人员受伤
- 未造成设备损坏
- 未造成线路运营延误
通报同时表示,全线网运营秩序平稳正常。对一条承担日常通勤的主干线路来说,车厢内冒烟这类情况最容易触发的是连锁延误,而这次三项“未造成”把影响控制在了单列车、单点位的处置范围内。
据新京报当日报道,车站工作人员使用水基型灭火器将火扑灭,并将起火物品转移至站台。处置手段与通报中“移至站台安全区域”的描述相互对应。
南宁轨道交通在说明中向乘客作出提醒:乘坐地铁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如遇设备发热、冒烟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充电宝这类高能量密度的小型电池设备,一旦在密闭车厢内出现热失控迹象,留给现场反应的时间窗口很短,早一秒告知工作人员,处置就多一分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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