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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巩留县皮毛厂路至平安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挖掘机、压路机、清运车交替作业,旧路面拆除、废渣清运等工序紧凑推进。项目预计11月30日完工,将改善片区通行条件,优化人居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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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路段全长1921米,施工内容包括路面修复、标线施划、路缘石更换等。项目施工以来,施工单位采取分段作业、错峰施工方式,在加快进度的同时保障路段基本通行,并全程严把工程质量关。道路升级改造,既是城市更新的细微一环,也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民生实事。平整通畅的道路将切实化解群众出行难题,让基础设施升级红利直达群众身边,为片区发展注入温暖的民生动能。

居民艾尔肯·阿布都热合曼:“这条路年限到了,有一些坑洼了。看到这条路在修,我很高兴。施工队分段作业,基本通行还能保障,我们看着也挺踏实。等路修好了,出行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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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市政科负责人木拉勒·阿不都哈尼:“项目9月22日进场开工,预计11月30日完工,完工后将彻底改善片区通行条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优化周边人居和营商环境,以精细化城市治理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融媒记者:洪多丝(实习) 海迪且(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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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八条 【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违反禁止令进入体育、演出场馆】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体育、文化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活动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六个月至一年以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观看同类比赛、演出;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扬言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编辑 吕佳齐 冯 黛

●责编 朱 婷

● 审核 唐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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