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例分享
0 1
案情简介
受援人张某存在智力障碍,其配偶亦为残疾人,家庭无固定收入,子女尚在校读书,生活困难。2010年,张某在仪征市某工艺品厂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经鉴定为工伤五级伤残。后经仲裁调解,单位共赔偿张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17000元。因张某无力自行保管,该款由其姐姐张某凤代为保管。
此后,张某凤仅因张某女儿上学支付过25000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要一直拒还。2025年2月,张某报警索要剩余赔偿款,张某凤只愿再给80000元,明确拒绝支付剩余112000元。
百般无奈之下,张某向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考虑到张某夫妻行动不便,主动上门办理申请手续。针对证据不足问题,承办律师先后调取原单位赔偿协议、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及视频,证实单位赔偿217000元,张某凤亦认可代管该款及仅返还25000元的事实。
随后,承办律师代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先后组织三次调解:第一次调解中,张某凤称赔偿款已交由其前夫保管,拒绝由本人返还。第二次调解中,张某凤又提出,剩余款项应折抵其为张某垫付的医疗费和律师费。承办律师从原单位取得医疗费由单位支付的凭证,张某凤对此予以认可;但对于其主张的律师费,张某凤始终未能提供证据。第三次调解中,张某凤仍称曾垫付20000元律师费,只愿再返还92000元,却仍无法举证。张某与承办律师沟通后表示,愿意放弃12000元,只要求张某凤再返还100000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0 2
案件点评
本案是法律援助精准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依法追回专属财产的典型民生案例。工伤赔偿款属于受援人个人专属合法财产,亲属代管不等于占有,不得无故截留、拒还。承办律师主动上门、多方取证、及时保全、多轮调解,最终为困难当事人追回剩余钱款,清晰划定了亲属代管与非法侵占的法律边界,体现了法律援助兜底保障、为民解忧的职能价值。
来源:仪征司法行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