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南宁轨道交通发布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东盟商务区站下行11205次列车车厢内发生乘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自燃冒烟的情况。
事件发生后,车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开展列车清客、隐患排查等现场处置工作,将该充电宝移至站台安全区域进行处置,现场风险已完全排除。本次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未造成设备损坏及线路运营延误,全线网运营秩序平稳正常。
南宁轨道交通温馨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地铁时,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如遇设备发热、冒烟等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共同维护轨道交通出行安全。
10月22日,南宁地铁1号线一列车行至东盟商务区站时旅客携带物品起火,车站工作人员使用水基型灭火器将火扑灭,并将起火物品转移至站台。22日,记者从南宁地铁工作人员处获悉,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该线路运行正常,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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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宁轨道交通
编辑 高欣奕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杨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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