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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商鞅变法

基督教讲“原罪”,法家讲“性恶”。两者在最根本的人性判断上惊人一致:人,生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判断如此相似,走出了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基督教的性恶论牵引出契约、法治与制衡,指引着西方一步步迈进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法家的性恶论却加强了皇权、编户与驯顺,固化为两千年秦制的一部分,贻害无穷。

同样是“性恶论”,为何会有如此惊人的差别呢?答案就是:两个理论所选择的“锚点”完全不同。

文 | 编辑Timothy

编 | 先知书店

看起来相同,实际上完全是两套逻辑

法家的推理是:人性好利恶害,且天生就有各种欲望,所以不能以仁义、道德来治理国家,而只能用行赏施罚的律法来约束,从而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

这看似没什么问题,但关键就在于:谁来制定法律?法家的答案是“圣王”。圣王高度集权,是“一断于法”的执行者,他制定法律,平民百姓遵行法律,而圣王本人则永远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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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法家的性恶论就完全自相矛盾了,暴露了其“双标”的本质——他的“性恶论”不包括圣王,而这样的至善至美的圣王,人世间根本不存在。按照这套逻辑设立圣王,就是把某些人强行拔高到神的层次,这些人可以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也可以是陈胜、黄巢、李自成、张献忠。

基督教的逻辑恰恰相反:人既然全然败坏,就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充当终极立法者。善的源头必须被安置在人性之外、人类之上——那就是“至高者”。人纵有贤愚之别,在罪与救赎面前却一律平等。

一个是把至善归给人间的圣王,一个是把至善归给超越性的存在——不同的锚点,让原本相似的理论走向了截然相反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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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性恶论是怎样指引西方文明的?

基督教的性恶论,是说人都有原罪,向恶的倾向总是占主导地位。表面上看这是给人类降格——人就是人,人不是神——实际上却意外地成了制度文明的护栏。它不是直接作用于政治,而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

这种性恶论首先通过信仰作用于人的道德,形成一种文化上的共识,而后才催生出“权力必须设防”的清醒。既然人皆有罪,人不是天使,那么所有人都不能超脱于道德律之外,教宗、圣人不行,国王、皇帝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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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大宪章

当这套逻辑应用到政治制度设计上,其诉求就是“王在法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了尽可能达到这些目的,就需要分权、制衡、君主立宪、有限政府,于是有了《大宪章》《权利法案》《独立宣言》《美国宪法》。

当然,西方的这套政治体系并不完全来自基督教的性恶论,还有古罗马制度、英国传统等其他重要来源,但基督教性恶论构成了西方文明共同的文化底色,起到了缓和冲突、弥合裂痕的核心作用。

另外,它把终审权交给超越者,等于给世俗权力装上了天花板。无人能在人间自封为神,君主的合法性始终要接受一个更高审判者的诘问,这在客观上为公民社会留出了生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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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性恶论是如何毒害两千年的?

法家的性恶论,本意在“强国”。然而它却留下一个致命的缺口:只约束百姓,不约束强权,还将强权拔高到神的层次,让其主宰一切。按这套逻辑,谁的拳头最大谁就掌握了“真理”。

这一缺口在战国时代被逐步放大:在商鞅那里,还强调君主应依法行事以利法律推行;到韩非那里,“法、术、势”几乎已经彻底沦为统治者的工具;李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为大秦绘制出严酷的秦法蓝图。汉承秦制,虽有所改良,却将这套体系基本固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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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和李斯

于是,“性恶”在法家那里不是道德自省的起点,而沦为驭民的许可证:正因为百姓趋利畏威,所以更要严刑峻法、弱民强国、高压统治。于是,古代王朝全都成了“家天下”,且越来越集权,人心也在编户齐民与思想收束中日益麻木不仁。

直到今天,法家的思想病毒仍在一部分人的大脑中泛滥,让他们崇拜极权、蔑视生命、一心只想做人上人,让他们信奉“强权即公理”、“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让他们把荒诞、混乱和苦难带到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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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约束恶,是文明最核心的命题

在人性的善恶问题上,中国思想界的主流一直都是儒家的“性善论”,法家的“性恶论”并不是主流,但它却固化为制度一部分,造成了长远而可怕的影响。但对比基督教性恶论,就会发现一个足够尖锐的警示:

性恶论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没有超越者、没有多元制衡的性恶论——它让所有人都沦为需要被高压统治的刁民,却唯独允许一小撮人肆意妄为。

西方文明并非因信奉“性恶论”而文明,而是因为它给人性之恶筑起了两道堤坝——第一道通过信仰直接作用于人心,另一道通过制度间接作用于社会。中国两千年之弊,也非因信奉“性恶论”而衰败,而是因为那两道堤坝从未以正确的方式修建在它应该在的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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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提出”无赖假定原则“

人性之恶,古今同理,中外同理;如何约束恶,才是一个文明最核心的命题。

这个命题,晚清的一些知识分子意识到了,却没有深入探讨的机会;新文化运动时的知识分子有机会,可惜却找错了敌人。如今,历史的车轮又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如何看待人性善恶问题、如何看待法家与秦政、如何理解基督教文明,关乎我们所处社会的未来。不知各位书友对此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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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Leonardo20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