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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通知,下达2026年度乡村振兴风景路建设试点预拨奖励资金1000万元,支持5个试点项目加快推进。
此次资金安排依据《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省级支持政策》,经竞争性评审产生,按地市具体安排如下:
泉州市获375万元,涉及两个项目:
南安市九都镇山美湖观光道提升改造项目(12.9公里)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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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瓷韵润乡村、四好筑通途”七彩乡村振兴风景路(14.6公里)200万元。
漳州市获210万元:华安县山哈仙道乡村振兴风景路(17.5公里)210万元。
三明市获210万元:建宁县“建宁1858”生态旅游路(18.6公里)210万元。
宁德市获205万元:屏南县“柿柿如意”生态旅游路(14.8公里)205万元。
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各试点需对照绩效目标做好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支出符合概算、按期完成投资、完工验收合格,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
这些风景路项目串联起山水资源、特色文化与产业节点,将农村公路提升为交旅融合样板,助力全域旅游和乡村产业振兴。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编辑:傅少滨
一审:尤逸群|二审:黄种成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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