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6年第11号)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第一批废止的政策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同时,以司局单位名义印发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废止的政策文件目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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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