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乘客在检票口下跪了,但是工作人员并没有放行。视频传播开来之后,评论很快分成了两派:一部分人认为车站不够人性化,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规则不应该因为当事人的激动而改变。
事件发生地为广西来宾北站。10月19日18点40分的时候,一位女乘客来到检票口处,但是此时G2895次列车已经停止了检票工作。南宁车务段表示按照规定不予以放行,之后又耐心地进行了解释和安抚,并且帮助她办理了改签手续。
争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就是:车还没有发动呢,为什么不可以让她上去呢听上去好像就差那么一点了,其实并不是指从检票口走到车厢之间的距离。停止检票之后,在站台上有旅客上下车、车门关闭等工作要做,列车也得按照程序来发车。让一位迟到的乘客暂时进去可能会造成跑动、摔跤、夹伤等安全隐患;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而延误了发车时间,则不仅仅会影响到这位乘客自己的行程。
因此,“列车还没有出发”不能够得出结论说“把一个人塞进去没有关系”。铁路运输并不是工作人员随便决定就可以进行的,现场人员要根据统一的标准来处理。每次都是工作人员来判定是否可以通融的话,尺度就很难保持一致了,出现问题之后承担责任的人就是执行放行的人。
支持旅客一方并不是没有理由的。有人认为她是真的遇到了什么急事才下跪求情的;也有人说,在快要开车的时候她就被放行了。这样的经历使人感觉规则是有弹性的。但是个别旅客曾经赶上了车,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车站和所有的车次都可以按照这样来办理。公共服务不能仅仅依靠现场临时决定,也不能用情绪强度作为可以获得特殊待遇的标准。
下跪是人处于紧急状态下的一个行为表现,并且它并不能代表具体的缘由,也不可以代替对于公共安全做出评判。如果某人的状况更加危急或者表现出更大的情绪波动,则该人可以先于其他人得到通行许可,而那些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乘客则要承受因规则改变所造成的后果,这样做的结果是不公平的。
但是遵守规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冷冰冰地对人了。通报中处理有两方面内容:不予放行和安抚解释、帮助改签。前者保证了安全与正常运转的要求,而后者则满足了乘客目前遇到的问题。人情味不一定非要破例来表现,也可以把原因说清楚,并且马上给出下步措施。
这个差别是需要解释清楚的。旅客错过了检票的时间,并不等于工作人员就应该为了方便旅客而忽视了安全;但是工作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不是只要说一声“不可以”就算完事。规则要明了,服务更周到。本次通报中提到有工作人员在引导改签的时候,并不能说明现场就是简单的拒绝放行。
但是类似的争论也告诫铁路部门,出行提示可以做的更加明确一些。购票页面、车票以及车站广播都要使乘客能够很容易地看到停止检票的时间,并且一定要防止人们把列车出发时间当成最迟到达车站的时间来理解。提示更加直观的话就不会出现误乘的情况了,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废除检票结束的规定。
围观的人为当事人求情很容易,但是要承担责任的是在现场工作的人员。让别人为了迟到而冒风险,并不是提出这个要求的人所要承担的成本。规则可以讨论如何改进,服务也可以不断优化,但是不能把“有特殊情况”当作“必须放行”的理由。
在这件事情中情绪最为激动的是下跪这一幕,而真正要做出决定的事情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对于迟到的情况,在车站是否可以因为个人需求而改变公共服务程序?根据目前的通报,工作人员并没有放行,并且还给乘客提供了改签的服务。这样做的结果不能够消除旅客的失望情绪,但是要比临时开通外口来得更有利于保持现场秩序。出行的时间要由自己来定夺,规则的遵守也应该保留一定的解释以及帮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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