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3日讯 为持续规范保健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非法添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整治保健类食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查处王某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2026年4月14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信函,举报王某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食品(YSO Majic 奶茶),食品发货地在任城区辖区,举报材料包含与王某抖音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微信主页截图、快递面单、付款记录、产品照片、王某户籍登记信息、产品检测报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经调查,王某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的行为涉嫌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6月将该案移送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查处张某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2026年4月16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移送函,当事人张某经营育亨宾产品,该产品可能引起“心悸、血压波动、行为混乱或异常等不良反应”, 立体异构体α-育亨宾、β-育亨宾及其系列衍生物含有与育亨宾一致的核心药效团, 根据毒性交叉参照原则, 具有同等属性和有毒有害性。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5月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查处朱某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2026年7月21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人张某关于利用微信号销售“泰国果冻”的投诉举报信,此外,2026年9月4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移送,对报案人许某提供的“泰国果冻”是否属于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是否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进行鉴定。经调查,张某投诉举报的微信号与线索移送中报案人许某提供的微信号为同一号码,我局委托检测机构对涉案产品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检测项目西地那非检出1.05×10⁴mg/kg。朱某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9月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