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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曲博涵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存在误区:东西是我捡到的,不是我偷的,不还也没关系。但在法律层面,拾得他人遗失财物,如果拒不归还、私自处置,不仅违背道德,还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违规情形

情形一:捡拾财物后刻意藏匿,拒不返还。

捡到他人掉落的钱包、现金、手机、手表、金银首饰、耳机、证件、银行卡、购物卡等一切有价值财物。

失主通过回忆、监控排查、路人询问找到捡拾人,或是社区工作人员、民警上门核实、居中调解,捡拾人明确否认捡拾事实、刻意隐瞒藏匿、口头拒绝归还的,属于无权占有他人遗失物的民事侵权行为。

情形二:私自占用、使用捡到的物品。

捡到手机、平板、手表等电子产品后,私自刷机、解锁、登录账号、长期自用;捡到购物卡、会员卡、储值卡,直接刷卡消费、套现使用;捡到证件、钥匙等物品,置之不理、继续占用,不主动上交、不联系归还。

情形三:私自变卖、转让、赠与捡拾财物。

将捡到的手机、首饰、奢侈品等贵重物品,私自卖给二手店、转卖给他人、送给亲友;将捡到的现金私自挥霍、花光用尽。该行为属于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构成民事侵权。

情形四:故意损毁、丢弃遗失物品。

因不想归还财物,故意摔坏、砸毁、丢弃捡到的物品;明知物品对失主至关重要(身份证、户口簿、重要合同),仍然随意丢弃、恶意处置,导致财物彻底灭失、失主无法找回。

情形五:借机要挟,索要高额费用。

以归还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主动向失主索要高额感谢费、辛苦费、跑路费;不给钱就坚决不还、拖延归还、变相刁难失主。单纯索要高额费用不受法律保护,以不给钱就拒不归还财物的方式牟利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1.强制返还原物

无论物品价值高低,只要是他人遗失、遗忘财物,法院均可判决捡拾人限期全额返还。

2.全额赔偿损失

原物已经变卖、损毁、灭失无法返还的,捡拾人需要按照物品市场价值赔偿失主经济损失,包括物品价值、维权产生的交通费等合理开支。

3.丧失相关费用及报酬请求权

民法典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拒不返还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产生的必要费用,也无权主张按照失主的悬赏承诺获得报酬,相关支出自行承担。

4.承担诉讼成本

失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数额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1.捡到≠拥有,所有权永远归原主。

法律不存在“谁捡到归谁”的规定,遗失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私自占有拒不返还就是侵权。

2.数额不同,责任有别。

不要认为金额小就没事,几十元、几百元拒不归还属于民事违法;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以非法占有目的拒不交出遗忘物的,将直接构成刑事犯罪。

3.监控全覆盖,侥幸心理不可有。

如今,道路、商铺、小区监控全覆盖,捡拾行为基本均可溯源,刻意藏匿、抵赖毫无意义,只会加重自身法律责任。

4.报酬有严格法律边界。

合法权益包含: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失主发布悬赏的,应当按照悬赏承诺履行义务;失主出于感激自愿给付感谢费,法律不予禁止。拾得人不得以归还财物为要挟,漫天索要高额费用;单纯索要高额感谢费不受法律保护,以不给钱为由就拒不归还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

5.无人认领不归个人,归国家。

遗失物交由有关部门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个人不能私自占有。

6.正确处理三步法。

捡到财物后:不私用、不变卖、不损毁;能联系失主及时归还;无法联系立即上交公安、社区、物业等部门。

初审:刘洋

复审:付新宇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