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忠玉因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按照2026版相关规定履行备案义务,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载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通航水域作业合规监管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对涉事主体的内河相关作业经营活动合规性形成警示,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内河通航水域作业的备案管理要求。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刘忠玉 违法案由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6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5*******7819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一项至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3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人为刘忠玉,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6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5*******7819,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一项至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忠玉成立日期2009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刘忠玉,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资阳市雁江区忠义镇敲钟村五组12号。
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针对个人刘忠玉作出的内河作业未按规定备案的4000元罚款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对通航水域作业合规要求的常态化警示。该处罚严格依照现行内河海事相关法规作出,合规性有据可依,也为所有涉及内河通航作业的市场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提醒相关从业者严格履行备案流程,规避同类行政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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