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10月23日电 (记者李发兴)10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动会议。
近年来,云南府院联动工作成效显著,省级层面建立“3+N”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执法、复议、审判各项工作;16个州市实现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各级法院充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精准制发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下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行政复议工作实现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90%以上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行政执法机关、复议机关、审判机关持续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针对当前府院联动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仍有短板、部分地方府院联动存在重形式轻实效、行政执法源头预防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会议要求,要立足云南边疆省情,做深做实府院联动,在深化源头治理上协同发力;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复议意见书及司法建议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将行政争议预防贯穿执法全过程;要激活府院联动实际效能,落实行政争议风险研判机制,厘清各方职能定位,完善多元化解体系;要健全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尊重和支持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要紧扣实质化解这一核心,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府院共同参与协调,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复议机关、审判机关要以府院联动为抓手,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以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司法厅还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围绕统一审查标准、畅通程序衔接、强化协同化解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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