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入秋以来,气温逐步回落,河道水温趋于平稳,滨水步道环境舒适。不少市民怀揣美好期许,来到内河岸边投放鲫鱼、鲤鱼、锦鲤等鱼类,以“放生”寄托心愿。
放生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放生的市民缺乏相关知识,随意、大量、不科学地放生,看似善意的举动,其实非但难以改善河道水环境,反而可能打破水域生态平衡,给河道管护带来压力。
“市民拎着装鱼的塑料桶来到河边,将购买的鱼类直接倒入水中。误以为向河里放鱼就是改善水环境,其实并非如此。”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普通内河支浜水域空间有限,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水中溶解氧和食物资源也较为有限,并不适合随意投放鱼类。尤其是市面上购买的锦鲤、养殖鲤鱼和鲫鱼,大多长期生活在鱼塘、水池中,对野外河道的水温、溶氧和水质变化适应能力较差,投入河道后容易因应激反应而生病甚至死亡。鱼类死亡后,遗体腐败会消耗水中溶解氧,增加水体污染风险。
与此同时,鲤鱼、鲫鱼等底栖鱼类具有拱食习性,在觅食过程中会翻动河床底泥,导致水体浑浊,它们还可能啃食河道内人工种植的水生植物和水草,影响水草生长。“河道水草并非简单的‘景观装饰’,而是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草能够吸收部分营养物质、改善水体环境,也能为小型水生生物提供栖息、繁殖场所。”除此之外,随意放生还可能造成外来或不适宜品种进入水体,与原有生物争夺食物和生存空间,干扰河道原本相对稳定的生态结构。
“不过放生不是不能放,而是要科学放、依规放。”工作人员介绍,上海对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有明确规范。在公共水域开展相关活动,须提前向区农业农村等部门报备,同时市民如有放生意愿,应先了解相关规定,选用增殖放流名录内的本土水生品种,不要将购买的观赏鱼、养殖鱼或来历不明的水生动物直接倒入河道。
记者:汤茵旒
编辑:陆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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