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已经开始
一旦不参保
将会无法享受下面一系列医疗保障福利
1.失去每人724元财政补助
个人仅缴纳400元,国家配套财政补助724元。不参保,这份财政补贴权益就无法享受。
2. 失去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额度220元,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感冒、常见病日常购药均可按政策报销。
3. 失去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高血压年度限额260元,糖尿病年度限额360元。
4. 失去大额门诊保障待遇
大额门诊年度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年度累计报销最高2500元。
5. 失去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
我市执行安徽省统一门诊慢特病政策,共83种病种。普通慢性病:年度起付线200元(一年计1次),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3000元;门诊特殊慢性病参照住院政策报销,年度按最高类别医院收取1次起付线。
6. 失去住院基本医保报销
居民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以上,减轻大额住院医疗负担。
7. 失去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无需单独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即可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30万元。罹患重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高额自付费用可以再次报销。
8. 失去医疗救助帮扶资格
低保、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享受医疗救助补助,不参保则无法纳入救助范围。
同时也不能享受我市政府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孤儿由政府全额资助400元,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政府资助340元,个人仅缴60元;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政府资助220元,个人缴纳180元。未参保,该项资助政策不能享受。
9. 失去医保维权与监管保障
医保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实施监管,减少过度医疗;发生医疗费用纠纷,参保群众可向医保部门投诉求助。
10. 无法享受国谈药、集采药品优惠
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参保后可以叠加医保报销;未参保只能按原价自费购买。
11. 失去新生儿参保惠民政策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医保待遇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生效,出生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12. 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可按政策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不参保则全部生育费用自行承担。
13. 失去商业保险一站式结算便利
不少商业医疗险支持与基本医保联动直接结算。没有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理赔大多需要手动提交材料,流程繁琐,部分商保报销比例还会降低。
14. 失去慈善、工会等多层次救助机会
医保联动工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人群,可享受配套救助帮扶,前提是参加基本医保。
15. 无法享受连续参保激励、零报销激励政策
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当年无医保报销记录,次年大病限额同样提高3000元,激励最高封顶增加6万元。
医保是兜底民生保障,疾病风险无法预判,建议及时办理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
来源:宿州医保
萧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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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 | 董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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