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一个留学生在俄罗斯披旭日旗,南京警方的110电话直接被打爆了。好几百条举报全指向一件事,人在莫斯科的教室里,举报电话全打进了南京,这错位感换谁看了都印象深刻。不少人纳闷,人在国外犯的膈应事儿,咱们国内警方还能管?南京警方一句“这不是小事”,直接把这件事的分量点出来了,这里头真的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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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搞不清旭日旗和普通日本国旗的区别,今天给大家掰扯明白。不带放射光芒的白底红日叫日章旗,是现在日本的官方国旗,国际场合展示没啥争议。带十六道放射光芒的旭日旗,从根上说就是旧日本帝国陆军海军的军旗,当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侵略朝鲜,举的就是这面旗。

现在日本的海上自卫队还在用修改版的旭日旗,陆上自卫队也有八条放射线的版本当联队旗。二战结束之后,盟军本来也限制这面旗的使用,后来慢慢解禁了。纳粹的万字旗战后被德国彻底封禁,早就成了全人类文明的禁忌,可旭日旗还没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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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UFC有个加拿大选手穿了带旭日纹样的比赛服出场,韩国选手专门写长信给他讲这面旗的历史,对方看完立刻道歉,承认这玩意儿就是和纳粹万字旗一样,是帝国主义侵略的象征。连外国人都能想明白的事儿,咱们中国人不可能不懂,这面旗往身上一披,戳的就是全体中国人的历史痛处。

要是这件事发生在中国境内,怎么处理根本不用吵。早在2018年施行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就写得明明白白,宣扬美化侵略战争,亵渎英雄事迹,扰乱公共秩序的,轻的给治安处罚,重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可这件事发生在俄罗斯,咱们还能管吗?

其实我国刑法早就留了口子,就是大家说的属人管辖。按照刑法第七条的规定,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了刑法规定的罪,咱们就可以用中国刑法管。只有最高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选择不予追究。

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加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法条写得清楚,侮辱诽谤或者用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最高就是判三年有期徒刑。之前那个诋毁戍边英雄的“辣笔小球”仇某,就是因为这个罪名被判了八个月有期徒刑,大家应该都还有印象。

你看,这个罪的最高刑正好是三年,属人管辖说的是三年以下可以不追究,不是一定不追究。说白了,咱们的法律完全能管得了这件事,属人管辖就是能接住,接得紧不紧,全看当事人的行为够不够得上“情节严重”。

南京警方说“这不是小事”,真不是随便应付举报人的场面话,这话是有实打实的法律含义的。警方要查的不只是那面旗,还要查当事人到底还做了什么,情节到底严不严重,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

几百个网友打110举报,没人真的以为警方能跨境直接抓人,大家就是心里憋得慌,需要一个正规的渠道把这份不满说出来。南京是什么地方,那是当年南京大屠杀的发生地,这份民族伤痛刻在每一个中国人骨子里,看到这种事儿谁能平心静气当没看见?

法律本来就有边界,可民众的愤怒没有边界,一个正常的社会,不会嘲笑愤怒的民众越界,反而会给这种情绪找一个准确的出口。这件事出来之后,学联有动作,校方启动调查,警方跟进核查,本来就该这么处理,总不能让几百个气愤的民众自己去找说法对吧?

这件事说到底,旭日旗刺痛的是我们整个民族的历史记忆,真到处理的时候,还得落到法律条文和正当程序上。民众的情绪完全值得理解,可处理问题不能跟着情绪走,得按规矩来,该怎么查就怎么查,该怎么认定就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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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这件事,属人管辖该不该追究到底?也可以聊聊自己的看法,转给身边关心这件事的朋友一起聊聊。

参考资料:环球网 留学生在俄披旭日旗事件南京警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