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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子们注意啦!

深圳11月1日起即将实施新规

深圳每天0时至24时

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实施

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措施

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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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规了会怎么处罚?

紧急情况可以鸣笛吗?

来和小保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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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鸣笛时间与范围

禁止时间:每天 0 时至 24 时(全天)

禁止区域:深圳全市范围所有道路

新规实施时间

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例外情形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特殊车辆例外

以下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1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

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3

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

处罚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00元罚款:

(五)违反规定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

加重处罚:一年内有该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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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市民误解,此次禁鸣是深圳新增的规定。事实上,深圳已实施全市范围全天禁止机动车乱鸣喇叭多年,本次为通告续期,并非新出台政策。

通告还列出了几类可以鸣笛的情况,可见,深圳并非完全禁鸣,系列举措对准的是带情绪、没必要的“乱鸣笛”。

一方面可以解决噪声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用“声音权”进行监督,督促司机遇到突发情况先慢下来观察路况,再做决策。

具体哪些情况可以适当鸣笛?一起来了解:

可鸣笛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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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经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

道路因急弯、坡道顶端等情形存在视觉盲区,难以及时观察对向、前方来车及行人动态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实施合法、安全的超车操作时

确认具备法定超车条件、准备超越前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示意。

遇即时紧急险情

出现突发、现实、紧迫并可能造成碰撞、伤人的险情,且鸣喇叭有助于避免或者减轻危险时,可以鸣喇叭示意,并应当同步采取制动、减速、停车、避让等措施。

喇叭错误使用方法

1

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

2

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

3

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

4

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

5

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

6

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

✅ 在禁止鸣笛的路段,保子们要格外注意路况,遇到路口、斑马线、非机动车时提前收油减速。

✅ 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也就是“打两下远光灯”。非必要不鸣笛,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提醒。

✅新能源车低速行驶时近乎静音,保子们记得开启行人提示音,警示附近行人,避免因听不到车辆靠近引发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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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鸣笛,不是让路上变得沉默

而是希望大家文明开车

为城市降噪

保子们日常驾车要优先闪灯提醒

非必要不鸣笛

让我们一起

降噪守规,静音出行~

▲素材来源:深圳本地宝等

*部分配图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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