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聚餐那回,一桌子人热热闹闹。

她低头涮肉,他隔着热气看她,筷子都忘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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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人举杯他没听见,只盯着她沾了点酱的嘴角笑了一下。

拥抱能摆拍,亲吻能凑合。

可眼神骗不了人,身体也骗不了人。

看见心动的人,瞳孔会先扩一点。

那不是演的,是多巴胺在0.2秒里先冲进脑子。

你还没想好“我是不是喜欢他”,眼睛已经亮了。

人群里他总先找她。

她说话他盯着听,她低头他看侧脸,她往门口走两步,他的视线跟着挪过去。

这种偏爱不喊口号,全在余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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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肩膀往一块贴,坐沙发腿挨着腿。

普通人社交距离留一米二,喜欢的人凑到半米内也不躲。

别人碰一下本能往后退,他碰一下,她手还往回扣。

情绪是同步的。

她皱眉他筷子放下了,她眼眶一红他声音就软了。

不是故意体贴,是神经先替她疼了。

有些男人以为多亲多抱就能留住人。

其实没那种本能,抱起来像完成任务,亲下去像走流程。

嘴上说宝贝,眼神在飘,身体是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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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人上头的,是那点藏不住的“想靠近”。

不靠情话堆,不靠礼物垫。

是她一身疲惫进门,他刚张开手,她整个人就塌进去了。

也不是非得轰轰烈烈。

就是他坐在那儿,她闻着他衬衫上那点洗衣液味,心跳慢下来了。

身体先于大脑认了人。

你身边有没有那种人:

不说话也安心,一靠近就上头,可分开久了,你最想念的偏不是亲吻,是他看向你时那半秒没躲开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