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至18日,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第18期在北京顺利举办,本期聚焦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专题,全国各地刑辩同仁齐聚京都,以诊所式实景教学,系统研习庭前会议实操要点,以及排除非法证据实务技能。

本次课程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担任总顾问领衔指导,门金玲、王一超、李荣组成顾问团全程点评赋能;臧德胜、张小峰、聂素芳、徐莹、杨海明担任主讲讲师。团队依托三天两晚的沉浸式授课,全方位、深层次为学员拆解、讲透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实务要点。

代表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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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当天,京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CEO褚长志率先发表致辞,对到场讲师及参训学员表示热烈欢迎。

褚长志表示,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程序辩护里至关重要的一环,考验刑辩律师证据审查能力、程序抗辩思路与沟通谈判水平,是律师程序辩护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他介绍,本期刑辩实训研修班立足西北政法大学成熟的刑辩实训体系打造,授课师资由京都刑辩教程原著作者团队组成,课程紧扣庭前实操痛点,实务导向突出;师资团队结合一线办案经验持续打磨课程内容,力求为学员带来沉浸式实战实训。他着重强调,研修班承载京都律所公益办学的初心,致力于深耕刑事辩护能力培育,打磨刑辩专业人才,期冀以星火之力,推动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持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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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社科院大学副教授(退休)门金玲在现场作分享。围绕本期“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主题,她结合涉村民捕捞权的真实案例展开剖析,通过主动申请庭前会议、挖掘指定监视居住、笔录制作中的程序瑕疵提交排非申请,推动办案人员重视案件。她提出,庭前会议未必能直接排除证据,核心价值是督促法官审慎履职,为案件争取辩护空间;同时要区分侵犯人权类非法证据与笔录缺少宣读、同录等真实性瑕疵证据,二者适用规则不同。她期待学员积极研讨、在实训中精进刑辩技能,学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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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荣结合自身早年办理藏品诈骗大案的亲身经历分享感悟,当时她首次参与庭前会议,因制度规则尚不完善,在实操中遭遇诸多困惑。她表示,这次经历让她长期思考庭前会议的定位与边界,后续她持续研习、复盘办案经验,并撰写实务文章供所内同行参考。李荣谈到,实务中庭前会议常会出现定位模糊等问题,回避、管辖、证据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及线索提交等实操细节仍有待厘清,期待在本次研修中与各位学员充分交流碰撞、归纳总结,吃透庭前会议实务要点,真正激活庭前会议制度的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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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王一超结合京都刑辩实训模式与本期主题谈感悟,认为诊所式实训教学极具价值,相较于院校教学,参训律师带着办案经验参与研讨,更容易将过往所学理论与实务经验融会贯通,完成知识认知的闭环。她梳理了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相关立法沿革,并期待在后续实训中,依托配套案例共同研习新规落地适用,对比新旧规范下办案思路的变化,与各位同仁交流切磋、碰撞思想,收获新知。

实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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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臧德胜律师率先开场。他介绍,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是2012年刑诉法修订新增的制度,尽管配套规程陆续出台,但实务操作依然不够规范。他认为这种现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制度不规范容易导致庭前会议流于形式或替代庭审、应当排除的证据不予排除,侵害律师辩护权;另一方面,制度仍在完善阶段,也为刑辩律师预留了辩护发挥空间。他表示,本期研修在往期课程基础上持续打磨,设置多达7场、分多环节的庭前会议实战演练,保障每位学员都能参与实训。他谈到,庭前会议与排非并无唯一标准答案,期待与全体学员共同研讨、教学相长,在交流研讨中共同提升刑辩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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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海明律师谈到,本次实训研修班区别于普通法律讲座,核心重在沉浸式模拟实操。他回忆自己2013年初次接触庭前会议时也曾茫然无措,深知实务操作的难点,并且鼓励全体学员积极投入模拟演练,希望没有相关办案经验的律师,也能通过本次实训吃透制度、掌握实操方法,今后在真实案件中熟练运用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容开展程序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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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小峰律师为学员开启非法证据排除专题辅导。他坦言,排非在实务中落地难度高,尤其职务犯罪案件中以家人相威胁、疲劳审讯等情形多发,同步录音录像调取困难,是否申请排非需要结合全案证据综合权衡,即便最终未能排除证据,也能形成有效辩护压力。随后,他系统阐释排非制度背后限制公权、防范冤错案件、无罪推定、程序正义、强化辩方对抗能力五大核心理念,并梳理了自1979年刑诉法至2024年相关规程出台的立法演进脉络,厘清规范变化、举证责任、重复性供述、监察取证衔接等实务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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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莹律师围绕学员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与庭审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关系问题展开解析。她谈到,证据“三性”质证均包含合法性审查,合法性涵盖取证主体、取证程序、取证方式等内容;而刑诉法第56条的非法证据排除是合法性审查中的特定情形,瑕疵证据同样存在合法性问题,只是区分是否达到排除标准、能否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她进一步引导大家思考:排非并非否定证据能力、排除证据的唯一路径,“证据审查要区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证明力属于法官自由裁量范畴,而意见证据规则就是实务中极易被忽视的利器,笔录里证人猜测、推断、评论性的内容,依据司法解释本身就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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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聂素芳律师为大家厘清了非法证据排除与一般证据排除的核心边界:非法证据排除针对取证中侵犯被告人人权、宪法性权利的公权力行为,目的是制约公权,证据真实与否并非立法考量;单人讯问、未宣读笔录、缺少同步录音录像、诱骗取证等瑕疵,不直接侵犯人权,但会影响供述真实性,属于基于真实性审查的证据排除,二者适用路径有别。她提醒学员,筹备庭前会议时,先梳理、归类疑点事实,对照法条适用,明确“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中的“等”为等位列举,不能随意扩张。她提及,实务中办案方通常不严格区分两类排除路径,辩方可在庭前会议一并提出,但内部要分清底层逻辑,依托常理与举证责任说理,争取有利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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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课程的头脑风暴和实战演练环节,学员们分别抛出一线办案遇到的真实难题:庭前会议异化为实质质证、合议庭成员信息不透明导致回避权利难以行使、庭前会议流于形式未能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排非申请被认定仅属于瑕疵证据而无法启动程序等诸多现实困境。授课导师则结合过往审判经验,针对各组问题逐一答疑,帮助参训学员厘清庭前会议实务边界,梳理辩护实操策略,为在座学员筑牢理论与案例基础。本次课程还特约邀请北京市首届“青年律师刑事模拟法庭大赛”总决赛冠军团队:京都封旺、钱浩、徐伟、郑炫、陈赛男等律师,再次就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为参训学员开展实战演示,获得在场参训同仁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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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修班为期三天两晚,课程设置紧凑饱满、实务内容扎实厚重。课程跳出单向理论讲授的模式,以真实刑辩案例为载体,用专业且接地气的讲授方式,拆解梳理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等复杂实务难点。各位学员沉浸式投入全程学习,在法理研讨、观点交锋与模拟实训中打磨技能、补齐短板,精进刑辩实操能力,实现学有所获、训有所成。

总结致辞

总结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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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金玲律师为本届研修班作收尾总结。她以“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寄语学员,期待大家学成之后回到各自岗位分享所学、传递刑辩力量。

她梳理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两大主题,将庭前会议实务拆解为管辖回避与公开审理、非法证据排除、重新鉴定申请、新证据调取与提交、证人出庭申请、涉案财物处理、争议焦点归纳、示证方式八大实训模块,并结合办案实例讲解调取证据的实操要点。

同时,她辨析言词证据严格排除、物证书证可补正或合理解释的规则差异,点出司法解释中将讯问笔录瑕疵归入书证补正范畴这一法理争议,引导大家从实务问题回溯法理本源。

门金玲坦言,庭前会议正是辩方亮剑的关键环节,即便未必立刻拿到理想结果,过程本身就能形成有效的辩护压力,希望学员都能深耕实训技能,精进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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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京都第十八期刑辩实训研修班圆满收官。下一期研修聚焦“接待与会见”专题,将于2027年3月开启,期待与各位刑辩同仁再次相聚,欢迎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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