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冬,在老城区菜市口边上开了一间面馆。门面不大,四张桌子,后厨挤两个人转身都费劲。店门口那道雨棚是前任老板留下来的,铁架子刷了绿漆,棚顶是半透明的阳光板。
一到下雨天,排队买面的客人就靠它遮着,端着碗也不至于淋得满脸是水。我接手以后没换过,只让人把松动的螺丝紧了一遍。
那棚子往人行道方向伸出大约两米,是我每天睁眼就要看见的东西。事情过去四个多月了,我现在还能想起那天早上锅里骨头汤翻滚的味道。
那天是九月中旬,早上六点四十左右,正是第一波高峰。我下了两碗牛肉面,周琴在后厨收拾碗筷,门口排着七八个人。两个穿制服的执法队员和一名协管站在雨棚下面,仰头看棚顶,又低头看手里的本子。
其中一个年纪大些的,后来我知道是队长,用笔杆敲了敲铁架子,说:“这棚子占道了,今天得拆。”
我手上还端着面碗,愣了一下,说:“这棚子一直在这儿,下雨天客人排队用的,没挡着谁走路。”队长转过头看我:“哪条法律允许你搭这个?”
我张了张嘴。我想说别人家也搭,想说这棚子是前任老板留下的,想说我只是遮雨,可这些话到了嘴边,全变成了一句:“我……我就是做个生意。”
“做生意就能随便搭?”队长把本子合上,“我问你,哪条法律允许你搭?”门口排队的顾客不说话了,有人端着碗往旁边让了让。我听见后头有人小声说:“快拆了吧,别惹事。”
那声音不大,却像从我自己心里冒出来的。我站在自家店门口,手里端着给别人吃的面,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被当场抓住的人。
我越解释,越像是在承认自己理亏。我把面碗放下,手上全是油,在围裙上擦了两下,不知道该往哪儿看。
周琴从后厨出来了。她手上还沾着面粉,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执法队员,低声说:“同志,我们配合,能不能等早市过了再说?”队长说:“等不了,占道就得现在处理。”
周琴把我往旁边拉了一步,声音压得更低:“先拆了吧,别把事闹大。房租月底就到期了,孩子下个月还要交资料费。”我知道她说得对。
面馆一天不开门,流水就少一天。真要被罚一笔,我们连进货的钱都得紧一紧。老郑从隔壁杂货铺探出头来,也劝:“陈冬,认了吧。我上回门口摆两箱货,人家让收,我立马收了,后来也没再找我。你跟他们犟什么?”
队长把一张现场记录和一支笔递到我面前,说:“你自己拆,还是我们叫车来拆?你自己写个承诺,今天拆完,就不走罚款那一步。”
笔是塑料的,很轻。我接过来,看见纸上已经写好了“自愿拆除”几个字。周琴在旁边轻轻推了我一下,意思是签吧。老郑也朝我点头。
我的名字就三个字,陈冬,我写过无数遍,写在进货单上、写在菜单上、写在给儿子作业本签字的地方。那一刻我几乎要把笔落下去。
可我脑子里忽然冒出一句话。以前我在手机上刷到过一段讲行政法的视频,当时也没全听懂,只记住两句: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普通人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
那时候我觉得这话离我太远,我一个开面馆的,用得着吗?可那天早上,笔尖悬在“自愿拆除”四个字旁边,我突然想明白了:他问我哪条法律允许我搭,可该先拿出依据的,不是我。
我把笔放下了。队长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我说:“同志,请先出示你们的执法证件。”他看了我两秒,从胸前口袋掏出证件,在我面前亮了一下。
我看了姓名和照片,点点头,又说:“你们说我占道,要我把雨棚拆掉,这是限制我经营。请问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哪一款?请把具体依据告诉我,也写进文书里。”
队长说:“市容管理有条例,条例里写得清清楚楚。”我说:“哪一条?哪一款?您说出来,或者给我看一眼。”
旁边年轻一点的队员翻了翻手里的本子,翻到一页空白检查记录,笔停在那儿,没往下写。队长说:“我们内部有文件,具体条款不用跟你一条条念。”
我说:“内部文件我看不到,也不能只凭一句话就让我签自愿拆除。您要处罚我、要我整改,请给我书面文书,把依据写上。我该配合的配合,但我要知道我到底违了哪一条。”
围观的人多了起来。有人端着面站在边上,也不吃了。队长脸色沉下来,说:“你这是不配合执法。我们可以叫车来处置。”
说不怕,是假的。我听见处置两个字,心口一紧。那辆停在不远处的执法车如果真的倒过来,我这棚子几分钟就没了,今天早市也全完了。
可我没有去拦车,也没有伸手抢那个本子。我掏出手机,先拍了一张现场的照片,把执法车、雨棚和门口站的人拍进去,又打开录音,问了一句:“同志,您刚才说要安排人过来处置,能不能再说一遍?我想记一下时间。”
队长没接我的录音,转头对年轻队员说:“记录。”我趁这个空当,翻出社区法律顾问何律师的电话,走到门边打了过去。
何律师听我说完,先问我:“你有没有动手?有没有拦车?”我说没有。他说:“那就别动手,别拦车,也别签你不同意的自愿承诺。你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证件,要求他们说明依据,要求给你书面文书。如果今天真的现场整改,你把时间、来的人、车牌、有没有文书都记下来,拍好照。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后面可以提交材料。你现在要做的,是让事情留下字据。”
我挂了电话,回头看周琴。她站在灶台边上,嘴抿得很紧,但没有再过来夺我的笔。老郑缩回了杂货铺,过了一会儿又出来,站在门口远远看着。
僵了大概十来分钟,队长的电话响了。他到旁边说了几句,回来时语气没先前那么硬,说:“今天先不下强制措施。给你下责令改正通知,限期整改。你自己按要求把雨棚处理了,后续再答复你。”
年轻队员从车里取出一份打印好的通知,填上店名、地址和日期,盖了章。我接过来,从头看到尾。上面写了雨棚占道、责令改正,却没有我要找的具体条号。
我在签收栏写下自己的名字,又在旁边添了一行:“对依据有异议,要求陈述申辩。”年轻队员愣了一下,看了看队长。队长沉着脸说:“你要走程序就走程序。”他让队员拍了照,留了一份副本给我。我把那张纸折好,放进围裙口袋里。
那天早市还是被耽误了半截,有两桌客人没等就走了。中午我关了火,照着何律师说的,把现场照片、几张雨棚下雨天排队时的旧照、还有那张责令改正通知整理在一起,写了一份陈述申辩材料。
我不会写公文,就用最直白的话写:雨棚是前任店主留下,主要用于遮雨,不是固定经营摊位;如果确有安全或通行要求,我愿意整改,但请执法部门明确告知依据和具体标准。
我请何律师帮我看了看,他只改了两处,说:“可以,别写太多情绪,就写事实和你的要求。”
过了两天,我拿着材料交到他们队里,收件的人给我盖了收件章。回来以后,我自己先动手改雨棚。原先伸出两米的棚子,我请人缩到门前那条线以内,换成可以收折的样式,下雨撑开,天晴收起来。
铁架子切掉一截,阳光板也换了小块的。老郑拿着卷尺来帮我量,一边量一边嘟囔:“你说你折腾这一圈,最后不还是得改?”我说:“改我认,可我得知道为什么改、按哪一条改。”
那半天面馆没开门,损失是实实在在的。周琴没再抱怨,只把当天的面坯分给了两个老顾客。
执法队后来没有当场罚款,也没有叫车来现场处置。过了些日子,我们接到一个书面答复,说对我的申辩意见已记录,雨棚整改后符合通行要求,后续加强巡查,具体条款争议仍在按程序办理。
这个答复不算彻底,也没有把我想要的那一条一款写得明明白白。可那张盖了章的通知和收件章,让我手里第一次有了可以继续追问的东西。
整改之后,面馆照常开门。每天早上我把收折雨棚撑开一半,骨头汤还是那个味道,第一锅面下出来,门口又排起了队。雨没有下,阳光从棚顶透下来,照在案板上。
周琴后来跟我说:“你那天要是签了,棚子当天就没了,我们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老郑过了半个月,也在他杂货铺门口被要求把纸箱收进去,他头一句就是:“同志,依据是哪一条?给我看一下文书。”
人家说只是提醒,他也就收了,但回来跟我讲的时候,脸上有点不一样。我把那张责令改正通知收进抽屉,和进货单、房租收据放在一起。
事情没有变成我赢了谁。雨棚缩短了,生意停过半天,条例争议也还悬着。可从那天起,我记住了一件事:再有人问我“哪条法律允许你”,我会先问回去——你们限制我的依据,在哪一条、哪一款、哪份文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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