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事生产性用火是贵州森林火灾最大成因的痛点,贵州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按照疏堵结合、统一实施、规范安全的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印发《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计划烧除操作指南(试行)》,探索有计划、有组织、有管护的计划烧除模式,主动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打好森林草原防火“主动仗”,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及时清除、野外违规用火有效治理、群众生产用火需求安全解决。2025年至2026年防火期,全省组织1.5万个村组规范开展计划烧除33.8万次,因农事用火引发的火情从上年47起下降到0起,5个市(州)、81个县(市、区)实现“零火情”。全省发生森林火情8起、森林火灾1起,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91.3%、91.7%,未发生重特大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各项关键指标均为有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低水平。

明确烧除对象,做到精准烧除。贵州明确,林耕结合部的枯枝落叶、杂草和田边地埂杂物等可燃物烧除,以及防治病虫、鼠害等烧除均纳入计划烧除范围。对近5年发生过森林火情火灾、存在违规用火习惯、有批量牛羊散放养殖等区域,凡符合计划烧除规定的,应尽可能纳入烧除范围。同时划定危化园区、铁路(高铁)、输配电设施、油气管线、加油站、变电站、重要输电线路、新能源项目等重点目标设施,以及国有林场、各类保护地、城镇面山、“中国天眼”等重点区域和秸秆禁烧区为禁烧区。

严格烧除时段,明确烧除时间。贵州严格落实“三烧三不烧”“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要求,计划烧除时的森林气象火险等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二级。妥善处理计划烧除和空气质量保护的关系,采取“错时、错峰、轮烧、限量”等方式,严防因计划烧除造成区域性污染。原则上计划烧除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组织实施,于当年11月至次年1月31日完成,用火时间原则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14时,提倡过午不烧。

规范烧除程序,分类有序实施。按照市(州)督促指导、县(市、区)统筹部署、乡(镇、街道)具体安排、村(组)组织实施的要求,根据群众农事生产性用火的不同需求,提出个人和生产经营单位等三类不同的计划烧除管理要求和程序。个人农事生产性用火的,需提前告知村(居)委,报告计划用火时间、具体地点等内容,由村(居)委统一集中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因营造林、工程建设等需要烧除的,需提前报乡(镇)同意,并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后实施;特殊情况的,采取“一烧一报”方式落实事前用火审批。大面积烧除分区域划片、分时段实施,实行控制性点烧,严禁大面积集中点火。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报告、未落实安全监管措施擅自开展烧除、违规野外用火。

强化烧除监管,安全管理闭环。贵州把安全实施计划烧除摆在重要位置,严防失火跑火引发火灾,明确计划烧除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安全管理要求,形成安全管理闭环。用火地点应确保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用火时必须有安全监管人员在场;如遇风向突变、风力陡增等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烧除,及时扑灭明火和清理余火;烧除完成后认真检查火场,监督人员确定无明火、无烟点、无隐患后方可撤出场地。对行动困难群众、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发动护林员主动帮助开展计划烧除作业。(郭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