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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徐正因在开展涉及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相关作业过程中,未在对应记录簿上如实记载作业相关内容,被九江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的罚款,该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要求完成公示。

本次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针对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台账管理不规范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相关违规行为直接影响船舶污染溯源与海事监管的精准性,徐正波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相关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其海事从业相关信用档案。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徐正波 违法案由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5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05*******6832 处罚法律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3 作出处罚机关九江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各项要素完整清晰,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徐正波,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开展污染物排放相关作业时,未按要求在对应记录簿上如实记载作业信息,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5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05*******6832,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为《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船舶作业相关主体,需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作业的台账记录要求,共同维护船舶污染防治领域的作业规范。

天眼查数据显示,徐正波成立日期2020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徐正波,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红花岗区新雪域西南农产品交易中心D区18-2栋1层6号。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针对涉事个人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记录不实作出1800元罚款,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的常规监管举措。此类处罚可督促航运从业者规范污染物排放作业台账记录,强化船舶污染防控合规意识,助力辖区水域生态环保管理秩序的常态化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