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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并发布第三批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其中,低频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非法开采稀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起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入选,展现了人民陪审员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中参与事实认定、发挥专业特长、促进生态治理的积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孙镇平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注重在生态环境资源、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疑难复杂案件中,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进一步提高事实认定精准度。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依法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此次发布的低频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此案于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当日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案件审理期间,人民陪审员参与现场勘验,结合专业经验和生活常识提出意见,认为案涉噪声虽略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但持续影响已超出一般人的容忍限度,并就减振降噪整改路径提出建议,为合议庭准确认定侵权责任提供重要依据。

在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中,人民陪审员结合秦岭生态环境特点,对非法穿越造成的生态损害事实发表意见。在广西一起非法开采稀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陪审员协助合议庭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并对生态修复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据发布会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全流程权利保障体系,强化法官指引,推动人民陪审员从“简单坐堂”向“深度参审”转变。在七人合议庭开庭前和评议时,法官分别提供了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帮助人民陪审员厘清争议焦点、掌握参审要领。

同时,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个案随机抽取要求和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规定,推动人民陪审员广泛均衡参审,并通过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等措施强化履职保障。

最高法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人民陪审员法,持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和法官指引机制,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