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10 月 10 日,独立储能累计参与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电量达到 1.03 亿千瓦时。
一、数据突破:6月启动以来累计1.03亿千瓦时,独立储能跨省调用实现规模化常态化
这一数据突破并非偶然。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启动结算试运行,在 4 个月时间内,独立储能从首批试点参与发展到规模化、常态化参与。目前西北区域40 余家独立储能电站常态化参与,日均交易超 360 笔,最大省间交易电力超 140 万千瓦。
通过省间互济交易,西北新型储能累计支援陕西、甘肃、青海电力保供4811 万千瓦时、增发新能源5447 万千瓦时,在今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新能源高效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储能电站通过参与互济交易增加充放电价差,提升了经营效益,有效拉动了区域调节资源的投资建设。
在此之前,独立储能的市场参与主要局限于本省范围内的调峰和调频服务。省间互济交易的运行,使独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能够根据不同省份的调峰需求和电价差异,跨省级行政区充放电,将电力富余省份的新能源电量转移到电力紧张省份,提升区域整体新能源消纳能力。
二、机制设计:全品类主体参与,储能可买可卖灵活切换
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是在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指导下,由国网西北分部建设运营的区域内省间短期电能量交易机制。2026 年 4 月,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互济交易在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出清后、省内现货市场正式出清前组织,是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的有效补充。
根据实施细则,互济交易的经营主体覆盖全品类,除火电、水电、新能源等传统电源外,还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以及西北区域特色的光热、直流配套电源纳入交易范畴。其中,火电、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可实现买卖电角色的灵活切换,既可作为买电方在电力富余时购入电量存储,也可作为卖电方在电力紧张时释放电量。
三、西北禀赋与储能角色:五省资源差异大,储能从本省调峰走向跨省交易
西北五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是我国新能源装机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各省风光资源禀赋和负荷特性差异较大。甘肃、青海、新疆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电力富余时段较多;陕西、宁夏负荷相对集中,用电高峰时段存在调峰需求。这种区域内的资源差异和负荷错配,为省间电力互济提供了天然条件。
在互济交易机制下,独立储能的收益来源从单一的本省辅助服务补偿,扩展到省间价差收益。储能电站可以在电力富余、电价较低的省份充电,在电力紧张、电价较高的省份放电,通过跨省价差获取收益。这一模式拓展了独立储能的盈利渠道,也提升了储能资产的利用效率。
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的运行,为新型储能参与跨省电力市场提供了实践样本。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推进,省间电力交易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独立储能跨省调用的范围和频次也将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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