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性能,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定于2026年1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范围

2026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全市范围进行。

二、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试鸣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如下:

9时30分至9时33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9时38分至9时41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9时46分至9时49分,解除警报,连续长鸣,时间三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每种警报之间间隔为5分钟。

三、警报试鸣要求

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通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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