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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我们反映称,他在广福路一家健身中心报了私教课,课程没上完教练就离职了。更换教练后刘先生提出退还剩余12000多元课时费,但商家却表示要扣除30%的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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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先生介绍,他于9月初曾到运动星球健身中心进行咨询,销售给他推荐了一位李姓私教,体验了一次后他感觉非常满意。

市民 刘先生:“体验了这个教练的课程,顺便我也观察了一下这个健身房其他教练的情况,最后我还是觉得这个教练对于我们这种健身小白来说,看起来他的身材各方面都相当不错,就选定了这个教练。”

刘先生说,李教练的一节课是300元,9月14日他先买了48节,两天后,他又追加购买了16节,各项费用合计22000元,其中有3600元是直接转给李教练的。之后,他就按照计划跟着对方学习。但是10月11日这天,他却收到了李教练离职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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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刘先生:“那天是路上有点堵车,我就在微信群里说晚10分钟到健身房,他就和我说他离职了。然后他说‘以后会有某某教练,会带着你继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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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练离职后,刘先生先后跟着该健身中心的其他两名教练学习了三次课,但刘先生称,他的体验并不好。

市民 刘先生:“一个教练是我之前也跟着他训练过,一方面是年纪比较轻,对于教学上的东西明显是有一些差异的。第二个教练是健身房推荐的,如果跟着这个教练得从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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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刘先生交的20000多元学费,一共可以上64节私教课,目前,已经上了24节,还剩40节,刘先生表示,后面两位教练的教学和自己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继续学习的意义并不大。于是他多次找到健身中心负责人,提出了退还12000多元剩余课时费的要求,不过对方虽然同意,但却称要扣除30%的违约金,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同。

市民 刘先生:“他说他和我签订的合同是写违约有30%的违约金,但是这个违约我不认,因为不是我违约。我看了合同上,是有这一条,如果这个教练离职了是可以转给其他教练,但是没有说如果我不接受的话就是属于我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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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也跟随刘先生到该健身中心了解情况。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刘先生的情况是否违约,一切都要根据合同来处理。

记者对话运动星球负责人:“我们根据合同,更多的我们要保护我们商家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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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刘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刘先生和健身中心签了合同并缴费,合同中有私教李教练的名字,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他有权解除合同,商家要扣除30%的违约金过高。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璐芸:“首先这个违约金适用前提在合同里写的是会员因个人原因退课,才适用。但是刘先生退课是因为教练离职,属于服务方式,服务方变更在先,不能简单地套用这个条款。就算是刘先生需要退款,有一定的违约程度在,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违约金过高,已经高于健身房的实际损失,30%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都认为是偏高的,法院一般会结合健身房的实际损失来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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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刘先生还给李教练转了3600元,这笔钱就需要他和教练本人去主张。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陈宇明 摄像:饶承显

编辑:黄潇云

编审:林帅超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