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香港龙尾村56B号村屋,一楼搬来了新的租客。住在楼上的曹先生一开始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2月15日到18日,他留意到楼下四扇窗户,全部被黑色物料封堵严实。之前这些窗户,视线是可以通透的。
2月21日,屋外停下两台白色七人车。曹先生坐在窗边玩手机,知道楼下的住户已经抵达。露台遮挡住视线,他看不见人从车上下来。只能听见有人把分量很重的物件,一趟趟往屋子里面搬运。
没过多久,楼下就传来撞击声,夹杂着电锯运转的声响,前后持续二三十分钟。他形容那种撞击的动静,就如同指骨反复敲打桌面。当时他正在跟朋友通电话,噪音太大,通话没进行多久就中断挂断。他听得十分分明,现场只有撞击、电锯的机械响动,听不到人的说话声,更没有求救呼喊。
傍晚七点多,楼下飘出一股很浓重的煮食香气,弥散了很长一段时间。气味勾得他肚子饿,他干脆打电话,叫了几百米之外茶餐厅的外卖。等他出门拿外卖,屋外就只剩下一台白色七人车。
后续庭审公开了警方在屋内搜获的证物。现场找到两个汤煲,汤里面混有青红萝卜,同时检验出人体组织。邻居当晚嗅到的那股浓烈气味,很大概率就来自这两锅汤。
第一个疑点,就出现在这一组现场声响当中。撞击声、电锯声持续许久,屋子里面却没有传出人的动静。存在两种完全不一样的解读。
第一种,遭到伤害的人当时已经失去意识。警方在2023年就提出判断,受害者有可能在七人车上就已经遇袭,送到村屋的时候已经丧失知觉。人处在昏迷状态,自然没办法发出求救。这个说法也和物证可以对上,车辆内部检出受害者血迹,控方指控,受害者在车上就遭到铁锤击打。
另一种是辩方提出的观点。邻居听见电锯声响的那一天,未必就是真正的案发当日。人的记忆会受到后续新闻报道的干扰,事后回溯的时候,大脑把听到的动静加工成电锯的声音。如果时间节点本身存疑,那这份证词的证明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但两种解读往下推演,会走到同一个逻辑上面。如果采信警方的说法,意味着整件事不是争执冲突之后临时失控,施暴方从一开始就没有留给受害者半点反应、反抗的余地。如果站在辩方角度,要推翻的就不单单是电锯这一处细节。封死窗户、两台七人车、搬运重物,这一整套互相串连起来的目击记忆,都要逐个去辩驳拆解。
同一天庭审,还有两份证词,可以和这些细节互相印证。厨具店店员出庭讲述,案发十三天之前,一名白发老翁进店选购意大利绞肉机,还特意询问有没有能够粉碎骨头的设备。得知要3.5万港币,嫌价格昂贵没有买下。蔡天凤之前的司机也提供证词,邝港杰以全家要出去旅行为理由,让他办理停薪留职。司机离开之后,那台七人车,换成邝港杰本人来驾驶。
提前打听粉碎骨头的器械,提前把原本的司机支开,更换车辆的驾驶人。蓄意谋划,不是单靠邻居的听觉证词,而是一堆细碎的客观细节共同拼凑出来的结果。
第二个疑点,围绕“青红萝卜汤”这几个字。邻居最开始录口供的时候,只说闻到一股很特别的煮食气味,没有办法准确描述那是什么味道。等到开庭审讯,他却可以明确说出,那是青红萝卜汤的气味。
辩方律师抓住了这个矛盾点。当初说不出气味对应的食物,为什么到庭审阶段描述得这么确切,会不会是看过新闻报道,才给模糊的记忆补上了具体名称。
嗅觉记忆本身就自带这样的特点。人嗅到气味的那一刻,能够分辨浓烈、特别,却很难第一时间精准对应上食物名字。之后新闻报道反复提及青红萝卜,原本模糊的感官记忆,就被大脑补上标签。这不等于证人在刻意说谎,只是人脑记忆很常见的重构现象。
但这套记忆补全,反过来也确认一件事实。邻居当晚闻到的特殊气味,和案件报道里面反复提到的现场证物,就是同源的。他出门拿外卖的那个时刻,楼下锅里正在熬煮的,根本不是一顿普通家常晚饭。
事件发生之后五个月,这位曹先生就搬离这栋村屋。他没有做直播,也没有借着这件事博取网络流量。
城市楼房里面,装修的噪音、家里煲汤飘出来的气味,日常很常见,一般不会让人警觉。邻居的耳朵与鼻子,算是这一整套周密计划里面,唯一漏出来的破绽。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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