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地区媒体《台北时报》报道,中国台湾地区苗栗县环境管理部门、检方与警方近日查获一起非法处理塑料废弃物案件。涉案人员非法所得可能超过7000万元新台币,约合22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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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回收之名囤积混合废料

台湾地区环境管理部门发现,一家塑料回收公司使用不合规原料生产固体回收燃料;另有一家环境工程公司虚假声称拥有塑料废弃物处理经营者资质认证。

该部门称,这家公司从塑料包装制造商处收集大量混合塑料废弃物,并收取高额处置费,随后将混合物转交给两家塑料回收公司,后者将废料堆放在租用的工业厂房内。

2、堆存物不止塑料废弃物

调查组表示,堆存物中不仅有塑料废弃物,还包括橡胶、木托盘等其他工业废弃物。两家公司声称储存塑料是为了再利用;但环境管理部门指出,这些废料是不同材料的混合物,相关公司并无处理许可。

根据该部门估算,两家塑料回收公司分别获得约2418万元和292万元新台币非法所得,而冒充认证经营者的公司获得超过4451万元新台币非法所得。

3、6人3公司被起诉

检方已请求法院没收涉嫌非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包括两台挖掘机和两台塑料粉碎机。6人和3家公司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被起诉。该条规定,未经许可处理废弃物可处1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最高可处1500万元新台币罚金。

以上报道根据《台北时报》相关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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