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相关要求,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6〕4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实现灵活就业,并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就业登记;
3.在靖远县缴纳2026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
(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并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完成认定的人员;
2.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就业登记;
3.在靖远县缴纳2026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须持《就业创业证》主动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7.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2.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3.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
5.其他不予认定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超出社保缴费基数100%标准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就业困难人员
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超出社保缴费基数100%标准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享受时间自灵活就业登记当月起开始计算。
三、申报材料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高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自行打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完之后退还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用工方出具的劳务证明和务工影像资料、无固定用工单位的出具收入流水和务工影像资料)、2026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二)就业困难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自行打印)、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社区出具)、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用工方出具的劳务证明和务工影像资料、无固定用工单位的出具收入流水和务工影像资料)、2026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四、补贴程序
坚持“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县人社局213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2.就业困难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社区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由社区提交县人社局审核;
3.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后,提交人社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提交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人社保卡账户。
五、申报期限及地址
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申报地址: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943-5937135
六、靖远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乌兰西路社区:6125036;
西关社区:5915991;
铁路社区:5993157;
罗家湾社区:6122575;
东关社区:6121253;
人民东路社区:6256952;
新城社区:6133679;
二七九社区:6131485;
西街社区:6166006;
东街社区:6126119;
滨河社区:6120315;
人民西路社区:5935588;
靖乐社区:6166902;
附件:附件: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xlsx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
★来源: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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