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贷款“刷流水”!

绛县公安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假如“贷款中介”对你说

“我出钱,你出卡

刷流水,验资质

无需抵押,马上放款。”

打住!

天上不会掉馅饼!

听起来极为诱人的“馅饼”
往往是引人犯罪的“陷阱”
通过刷流水来办理贷款
只会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
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案件经过

近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精准发力,严查涉“两卡”违法犯罪,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个人存在贷款需求,急于缓解资金压力,在手机某App平台上结识了一名自称“黄经理”的人员。对方虚构可代办低息贷款的事实,编造“银行卡刷流水可提升信用、提高放款额度”的虚假理由,诱骗刘某配合资金周转操作。为获取刘某信任,“黄经理”向刘某转账数千元,以路费、食宿补贴为由打消其顾虑。

在利益驱使下,刘某按照对方安排,从绛县乘飞机前往外省与陌生人员线下见面。期间,刘某心存侥幸、漠视法规,将本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及手机登录、支付密码悉数交由他人操控,并积极配合涉案资金接收、流转、转移等操作。事后,对方让刘某回家等候放款,刘某返乡后发现已被对方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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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掩饰、隐患犯罪所得罪,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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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合法使用银行卡、电话卡,切勿非法租借、售卖个人银行卡、电话卡。

2、凡是以各种名义要求支付各类代拍费、保证金、手续费,大多是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一定要谨慎转账。

3、贷款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所谓“刷流水”“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切勿轻易相信其他“中介人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证两卡”,避免遭遇电诈或成为电诈“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