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离谱的是,这帮人边打边录视频发网上,像打卡一样互相打气。以前那个遇事忍一忍的大衣哥,这回彻底翻了脸,直接把举报者的名字报给媒体,攒着证据要打官司。
这种打法的精髓,就是便宜。打一个电话一分钟,连脸都不用露,更不用拿证据。举报的人零成本,可对面要接招的是真金白银。
主办方收了定金、印了海报、排了接待,一听举报两个字,第一反应不是去查真相,是赶紧撤。撤了最多赔违约金,硬着头皮办,万一真出舆情,审批、场地、主办方全要跟着担责。
可这帮人绕过正规流程,直接把电话打到基层,一道一道关卡还真被他们敲动了。
泰安那场最典型,人已经到了后台,妆也化了,衣服也换了,就等上场。结果主管部门一句审批没过,硬生生把人拦下来。
台下观众坐着,设备架着,一个五十一岁的老歌手在后台干站着,等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官方结论。换成是谁,这口气也咽不下去。
说这帮人法盲,其实真不冤。他们大概率不知道,或者装作不知道,去年11月徐州经开区法院刚结过一桩案子。
判决下来那天,光明网配了评论,标题直戳痛点——自以为网暴"法不责众"的,快醒醒。这是官媒给所有在线上肆无忌惮的人敲的钟。
他们觉得,孙某是自己发视频骂街,才被抓了现行;我们只是打个电话举报,连名字都不留,能奈我何?这种想法,恰恰就是去年评论里点破的那个错觉。
这就是最要命的错觉。他们以为匿名就是护身符,举报就是监督权。可实际上,盯着一个人逢演出必举报、捏造劣迹身份、造成对方合同损失,这跟正常的监督已经是两码事。
监督针对的是违规演出的内容,他们干的,是冲着毁人饭碗去的。性质变了,法律性质也就跟着变了,民事赔偿跑不掉,情节严重的,刑事这关也不是过不去。
农村老人的心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忍就忍,觉得清者自清,谣言总有散的一天。
10月22日他对着闪电新闻的镜头,把举报者的名字直接点了出来。记者问,人家要是上门道歉,你谅解不谅解。
这一回跟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告的是发视频骂人的,这回要告的,是用举报这把刀砍他演出机会的。群里那些晒举报的视频、分头打电话的记录、造谣劣迹身份的聊天,全是现成的证据。
轻了是民事侵权赔偿,重了,照样能往刑事上靠。举报成本低,可那不是白打的,每一通电话都有记录可查。
举报制度本意是监督真正违规的艺人,维护市场秩序,可它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就变成了打击异己、阻断别人合法谋生的工具。今天能拿这套话术困住一个农民歌手,明天就能套在别的草根艺人身上。
这帮人现在大概还躲在屏幕后面,笑话大衣哥急了,笑他一个农民还想打官司。
等法院传票真送到手上,才会回过味来——原来打出去的每一通电话、发出去的每一段群聊,都留着痕,躲不掉。
去年那篇评论早就把话说死了,法不责众,从来都是自己骗自己。等罪名落在自己头上,肠子悔青那天,就是传票进门那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