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燕红又活跃了。
10月21日下午,她顶着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的帽子,到启东市调研妇女权益保护等工作。
我看,还是悠着点吧。
连旧部夏建华三年前在南通港法庭侵害妇女权益,实质剥夺我姑姑继承权的事,都没“调研”明白,还跑去启东搞调研呢!说的话,做的事,里外两张皮,有意思吗?
陆燕红,是本区法院前任党组书记、院长,从今年三四月份,到七月下旬,在公众视野消失了三四个月之后。直到7月24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人事任命:陆燕红为南通中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她才重出江湖,目前平安。但是,执掌老港闸区法院和新的本区法院,合并九年多;比起她的前任来,她可是差远了。原港闸区法院党组书记高鸿,一回中院,可是进领导班子,任专委的。
2023年3月,我代理我父亲、姑姑,起诉严有华。11月收到判决书,发现承办法官夏建华黑箱操作,恶意清零约30万元遗产款;毫不客气,先发“宣战”函,然后发文炮打他,直奔十万加;吃了张2万元的司法罚款罚单,当然是陆燕红签发的。分管夏建华的短发钱专委事先约谈我时,指责我污蔑夏建华黑箱操作。
后来,我去区法院调阅了归档的卷宗。夏建华是如假包换的黑箱判案。
他是怎么个黑箱操作法呢?
首先,5月19日第一次诉前调解听证,被告答辩状里有关键自认:我姑姑严淑华服侍老人(注:具体主要是我奶奶)。至于他说他也服侍,那是主张,没有证据。
但夏建华隐匿,无送达记录。当日听证笔录,也只有我宣读起诉状,没有被告宣读这答辩状的记载。连归档卷宗页码,都是手写的14-1、14-2,夹在014、015之间,一目了然的后期补插入卷。正常卷宗页码应是机打的自然数连续页码。
我本来起诉的也就是个抚恤金分割案,但夏建华叫我追加遗产款诉请,说是一起审理省事,然后却统统归零,拿既判力封锁我,就是挖坑让人往里钻。
因为追加了约30万元遗产款分割诉请,案情变复杂了,我书面申请转为普通程序,组织合议庭审理。这应上报院、庭长,出裁定书,裁准或者裁驳。但夏建华置之不理,自己当起夏院长,继续独任审理,乾纲独断。
后面,又发生了什么事呢?就是被告改口,提交10多份《证明》之类证据材料,主张二老都他一人扶养、治丧。庭上我一份都没看到。夏建华同样隐匿了,没组织证据交换、质证、证人出庭接受询问,就秘密采信。送达记录、4份笔录里,都没关于那些所谓证据的记载。
这样,严汉书生活自理,王连珍由严淑华扶养,三家一起治丧;就被篡改成了:二老由被告严有华一人扶养、治丧。
夏建华在判决书里就胡扯:“考虑到他们之间的母子关系,平时由严有华搭理王连珍的生活开支,结合生活常理,如果仍有剩余,王连珍未要回,那么应当推定为赠与”“鉴于对严汉书、王连珍的生活等开支,平时由被告帮助打理,根据生活常理,难以认定严有华存在隐匿、侵吞严汉书、王连珍的财产等行为。”“严汉书、王连珍的丧葬事宜,包括严汉书周年祭祀活动均由严有华操办,所需资金也全部来源于严汉书、王连珍。”——约30万元遗产归零,我父亲和姑姑的继承权实质上被排除。
但夏建华提交的,不仅是反言,还是伪证。
因要提取样本进行字迹比对,后来我去南通中院调取被告严有华2014年讹诈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近59万元的历史卷宗。肉眼即可识别:“王连珍”“严有华”字迹和《证明》里一模一样(只消司法鉴定一下,夏建华就是法院督查室、纪委监委、检察院的瓮中之鳖。不过暂时不,夏建华是我的,我要留着慢慢玩)。
严有华顺手牵羊了居委会红头信笺,自写自画自签给自己开《证明》,夏建华照单全收,秘密采信,还在判决书公然作假,编造“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故事,掩饰黑箱操作。
二审中,被告代理人也自认了,我爷爷自己掌管钱财并不容任何人染指,压根没有被告严有华代理生活开支这回事;也自认了治丧是三家一起。
概言之,我爷爷生前生活自理并照顾我奶奶,我姑姑辅助;我爷爷去世后,我姑姑服侍我奶奶到去世。从二老走前,现金都是交给我姑姑严淑华而非被告严有华,也可侧证是我姑姑在老人身边。只不过严有华以女儿无资格保管为由要去保管,然后侵吞。
夏建华隐匿被告答辩状、全部举证材料,秘密采信。三次听证、一次开庭,时间拖的长长,尽用来给被告改口、提交伪证及夏建华黑箱操作采信反言、伪证了。我姑姑从2009年到2021年,12年照顾我奶奶的辛劳,就这样被夏建华一笔勾销!这烂账不清算清楚,陆燕红还有脸到处宣讲“保护妇女权益”?
日前我涂鸦,说夏建华惹错人了。当年持械入室抢劫团伙的棍棒,我都不买账,即时通知陈建彬带队荷枪实弹把嫌犯抓捕干净;我还买夏建华暗箱操作“黑法槌”的账?!把劫匪的棍棒,和夏建华的黑法槌并列。
抢劫犯是拿棍棒去打家劫舍的;而夏建华高明一些,是用黑法槌和区法院的胡萝卜章帮无赖严有华巧取豪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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