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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原告,将三名自然人被告诉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6日10时在该院院部第八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物业领域常见的服务权责争议范畴,相关开庭安排的公示也将推动涉事各方的权益诉求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规范厘清。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成某、裔某、龚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6 10:00:00 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庭院部第八法庭 案号(2026)沪0151民初12807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案件为标的未公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0月26日,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牵头办理。该类纠纷通常围绕物业服务履约细节、费用缴纳权责等常见物业场景争议展开,后续庭审的推进结果也将为涉事双方的权责划分提供明确的司法判定依据,也为当地同类型物业纠纷的规范化调处提供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东亚时代物业上海分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属于物业行业常见的权责争议范畴。通过司法途径厘清双方权责,既有助于企业合法主张自身权益,也能为其后续规范物业服务流程、梳理履约细节提供明确参照,同时也可为当地同类物业纠纷的规范化调处提供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