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中一个原创性的“新概念”,也是在实践探索中业已生成且在发展着的“实体”。就“概念”所指而言,“新的文化生命体”蕴含文化的生命特性,在“绝对之新”与“相对之新”的统一中破解“古今中西之争”,将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外来文化有益成果在中国具体实践中实现多元有机统一,以“自为型文化生命体”展现出“自觉的文化主体性”。就“实体”生成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根”,马克思主义是“魂”,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契合是逻辑之“理”,“两个结合”是实践之“缘”,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存在之“原”,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大众是创生之“主”。“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扬光大,不仅充实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而且在以知识体系建构巩固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同时为推进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文化支撑。
关键词:“新的文化生命体”;丰富内涵;生成逻辑;重大意义
阅读导引
一、内涵性阐释:“新的文化生命体”何以理解
二、前提性反思:“新的文化生命体”何以生成
三、意义性追问:“新的文化生命体”何以重要
文化作为人之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和结果,就其现实性而言,不同文化类型表征不同民族的生存样法、思维方式及“精神自我”。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之基、价值之本、力量之源”。近代以降,中华民族遭受前所未有的劫难,以至于“文明蒙尘”。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并扎根,中华民族逐步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审视、对待自身历史文化,形成了理性的文化观,开始了伟大的觉醒。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新的文化生命体”既是一个因理论创新而已经提出并正在丰富着的响亮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也是一个因实践探索而已经生成并正在发展着的实实在在的“实体”。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从学理上深入探讨的问题,即如何深入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的丰富内涵,理解其作为“实体”的生成逻辑,进而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把握其重大意义。
一、内涵性阐释:“新的文化生命体”何以理解
这里的内涵性阐释主要讲的是作为“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而存在的“新的文化生命体”应当作何理解,即“新的文化生命体”所蕴含的丰富内涵。概念的内涵、范畴的意义、表述的所指是在阐释中不断生成的,既能总结历史,也能反映现实,更能塑造未来。因此,贯通历史、现实和未来,从学理角度深刻且完整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丰富内涵意义重大。
第一,从“文化生命体”的特性来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就其本质而言是“文化生命体”,既有一般生命体的共同属性,同时也有“文化生命体”的特殊规定。恩格斯曾经概括指出,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通过新陈代谢表现为“一种自我完成的过程”。文化作为生命体,不仅具有吐故纳新的代谢属性,更具有整合性、遗传性和建构性等特点。其一,文化生命体具有代谢属性,在吸收、融合、创新、传播中展开生命过程,从而使一种文化能够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保持一定的承继、发展,成为一种“活的有机体”。其二,文化生命体是特定群体的共有精神家园,具有整合性和超越性。“文化生命体一旦拥有自己独立的形态它就成为个体生命全体的遗产”,不仅能够对个体的生命进行整合,而且超越其中个体生命的局限,赋予个体以超越自身层面的文化生命和意义。其三,文化生命体具有遗传性和建构性,不仅对其“父代”文化进行继承,而且会对其“子代”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进行“规范”。文化生命体的这种规范性也可以理解为建构性。总而言之,文化作为“生命体”,其生命方式主要是“推陈出新”,其生命特点主要是“潜移默化”,其生命过程呈现为“藕断丝连”,其生命力量表现为“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文化生命体”因其独特的生命方式超越了特定经济、政治的生命时间和生命空间,从而拥有更长久的生命周期和更为宽广的生命场域,能够成为一个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和记忆纽带。从生命体、文化生命体的特性出发来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不仅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的赓续绵延、吐故纳新、生命更新,也是对世界范围内各种合理文化元素的兼收并蓄、吸收涵化、融会贯通,从而使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具有朝向未来的发展向度,且具备强劲的生命活性与活力。深刻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所具有的这种“文化生命体”特性,有助于提高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掌握文化主动、推动文化创新创造。
第二,从“新在哪里”来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里面的“新”,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从绝对意义而言,“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在“两个结合”中产生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是作为新型现代化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是一种新文化,包含着新质元素和内容。其中,马克思主义作为世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公共精神,也是“从人类知识的总和中产生的”,对长期自成体系且扎根东亚大陆的中华文明来讲是一种全新的现代性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世界观和方法论,“两者产生的时空环境不同、依托的社会形态不同,因而其特定内涵和指向也有差异”。马克思主义并非中国本土产生的,但这种全新的思想、理论和方法,激活了中华文明并且赋予了新的文化生命体前所未有的思想活力和实践动力,使其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展现出强大的适应性和引领力。另外,“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两个结合”的“化学反应”结晶,是不同于经典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和传统中华文化形态的新文化体系。诸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特别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皆为中国人民的创新创造,均属绝对意义上的“新”。就相对意义而言,“新的文化生命体”里的“新”是相对于中华文明体系中原有文化传统、文化形态与表达形式的革新。“新的文化生命体”绝非无中生有,亦非对外域文化的机械移植,而是植根中华文化沃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成果,是中华民族文明更新的结果。作为文明更新的结果,“新的文化生命体”在中国历史文化这个“根”和“源”上启新篇、开新流,尽管包含着对中华民族原有价值追求的升华、精神品格的提升、思维方式的发展,但依然葆有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同时,“新的文化生命体”反映了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具有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但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依然体现的是中国人民的独特精神世界,具有鲜明的民族气派和风格。“新的文化生命体”正是在这种“绝对之新”与“相对之新”的统一中破解“古今中西之争”,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从而实现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
第三,从“有机统一”这一前缀语来理解。文化包罗万象,任何文化生命体都是多重文化元素的聚合物。无论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还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关于“新的文化生命体”概念的完整表述均为“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新的文化生命体”不是各类要素的生硬拼接,而是多重元素深度融合的结果,即“有机统一”。因此,“有机统一”是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一个核心定语。由此引出的问题是:“新的文化生命体”是明确主体间的“有机统一”,这种“有机统一”的现实对象物又是什么?概括而言,“新的文化生命体”是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外来文化有益成果和中国具体实践等多重文化元素的有机统一体。在这个有机统一体中,马克思主义为“魂”,作为指导思想和主流意识形态,它决定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作为文化底蕴和精神血脉,它决定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根基;红色革命文化为“底”,凝聚革命精神、革命信仰和革命斗志,铺就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精神底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干”,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姿态,构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主干,引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前进方向和发展走向;外来文化有益成果为“鉴”,作为民族文化、本土文化的“他者”参照和有益补充,为“新的文化生命体”提供了异域的借鉴资源,丰富了文化内涵和形式;中国具体实践为“原”,作为文化创新发展的现实基础,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生成和发展提供实践依据和原动力。上述六种文化元素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主体内容,分别确立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魂”与“根”、“底”与“干”、“鉴”与“原”,各要素之间一体联动、优势互补、相互成就,共同塑造了“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进而言之,这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产生的,其现实形态从科学社会主义维度观之,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从中国式现代化维度视之,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第四,从“文化主体性”来理解。文化主体性是人的主体性在文化领域的表征,“意味着文化的自觉性、自主性和自为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历史经验表明,世界上许多文明体面对外来冲击失去了自身的“文化主体性”,最终导致自身文明的覆灭。如古代两河流域文明之所以湮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亚述、波斯等外族的轮番入侵导致其原有政权和社会结构被破坏,使其失去文明自我更新与整合的主体能力,从而走向衰亡。相比之下,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自成体系、辐射八荒、亘古绵延,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始终具有坚韧的“文化主体性”。近代以降,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势冲击,以及西方文化优越论在全球范围内的滥觞,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一度持续滑落,也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文化自卑”。但是,中华民族并没有在外来压力以及“渐知诸事不如人”的自我怀疑中放弃自身的文化立场,反而以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英勇斗争坚守住了文化主体性。如果说中华民族原有的文化生命体主要是在相对孤立封闭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自然型文化生命体”,其主体性更多呈现为“自在的文化主体性”;那么,“新的文化生命体”则是在开放互动、互联互通、文明互鉴的现代世界体系中生成并成长起来的“自为型文化生命体”,其文化主体性显著表现为“自觉的文化主体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这一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诞生及其成长,不仅彻底扭转了近代以来中华文化边缘化的被动局面,更进一步巩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夯实了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根基。对文化主体性的彰显和巩固,充分表明这样的“新的文化生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在世界文化激荡中,所具备的文化自觉性、自主性和自为性,这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深层次主体性意蕴。
二、前提性反思:“新的文化生命体”何以生成
这里的前提性反思主要讲的是作为“实体”而存在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如何造就的,即“新的文化生命体”为什么能生成,为什么是在“结合”中生成的。
第一,从“源头”角度来讲,绵延久远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历史文化之“根”,这是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历史文化前提。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新的文化生命体”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造就”出来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从哪里造就的,是在什么基础上造就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源起,在现代化进程中,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现代转型变迁的问题。一些人囿于古今对立思维,将民族传统文化视为无用的赘瘤乃至阻碍进步的桎梏,进而主张彻底割裂传统乃至全面移植他者文化来实现发展。这种“去历史化”“去民族化”“去价值化”的认知导致许多民族的文化走向难以为继的歧途。作为中华文明换羽新生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不是“中体西用”式的机械拼接,也不是完全脱离本土文化的外源性移入,而是中华民族“超百万年的文化根系,上万年的文明起步,五千年的古国,两千年的中华一统实体”内生性演化的成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母体。“新的文化生命体”究其根源,在于它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中生长起来的,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造就的。传统不只是已经完成的过往,而是持续深刻影响着未来文化发展的建构。优秀传统文化是传统的重要内容,但又跨越时空,“它是现存的过去,但它又与任何新事物一样,是现在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决不可抛弃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恰恰相反,我们要很好地传承和弘扬,因为这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丢了这个‘根’和‘魂’,就没有根基了”。底蕴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新的文化生命体”提供了“质料”,蕴含“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基因”,这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生成的历史之源、文化之根。
第二,从“思想”角度来讲,闪耀真理之光的马克思主义构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创新之“魂”,这是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思想和意识形态前提。思想是文化的内核,以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决定文化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在中华传统文化之中,是农耕自然经济、封建皇权政治、宗法等级社会时代的产物”,没有先进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引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就难以从旧的“躯壳”中脱颖而出。近代世界史、中国史已经证明,单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难以避免世界历史背景下的“文明蒙尘”命运,也难以走出“国家蒙辱、人民蒙难”的劫难。“新的文化生命体”之所以能够生成,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引,离不开马克思主义这一真理之光的照耀。列宁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激活了中华文明的优秀因子,为“新的文化生命体”提供了思想武器,使其在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的交汇点上焕发出勃勃生机。“新的文化生命体”在马克思主义真理之光的照耀下,一方面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营养,另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指导,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形态。马克思主义推动了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属性,是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精神之“魂”。
第三,从“契合”角度来讲,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契合性,是构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逻辑之“理”,这是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预成性前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需要马克思主义来激活并实现现代转型,马克思主义则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充实其文化生命并进一步在中国社会落地生根。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彼此格格不入,那么两者便不可能产生相互成就的“化学反应”,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便无从谈起。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产生的时空、依托的民族、彼此地位与作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二者无法相互取代。但是,这并不妨碍二者在基本精神方面具有相通性、基本立场方面具有一致性、基本观点方面具有共识性、社会理想追求方面具有契合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正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契合性,为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提供了可能,也即其生成的预成性前提。
第四,从“结合”角度来讲,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成就,是构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实践之“缘”,这是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实践和现实环境。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由人之实践活动所表征并创造的文化并非自在之物,而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并伴随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脉”,马克思主义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魂脉”,两者的高度契合是形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逻辑前提。但是,上述三个方面只是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与潜在可能,建立在“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基础上的、“化学反应”式的、相互成就的“结合”过程,才是使“新的文化生命体”从一种潜在可能转化为现实形态的关键。“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坚持不懈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正是这条实践创新之路孕育了“新的文化生命体”。这个经由“结合”形成的新文化,是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开创出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从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内生起来的,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是在回答时代之问、人类文明之问中发展起来的新文化,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文化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结合”,是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实践之“缘”。
第五,从“本原”角度来看,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伟大实践,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社会存在之“原”,这是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客观现实依据。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具有原生性,社会意识具有次生性,作为本原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任何一种文化的产生都有其历史之“源”,当然也离不开现实之“原”。“‘源’即渊源、资源,指历史地形成的包含着优秀成分的传统文化(也包括外来的文化影响);‘原’即本原、根基,指社会现实的经济关系、社会结构、政治状况及其变革。”中国式现代化既不能抛弃中华传统文化而创生发展,更不能在全盘继承中华传统文化前提下进行。传统与现代是批判继承和创新发展的统一,是对传统文化的取舍与再造,并不取决于传统文化本身,而是取决于时代课题和现实要求。这就是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固然是“新的文化生命体”之“源”,但“源”之渊源作用和资源功能需要依据现实之“原”来进行鉴别和转化,应以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为现实观照。失去了现代化的时代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就难以生存下去。“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现实之“原”即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社会存在,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的变革与现实状况。“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转型变迁发展的反映,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产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伟大实践必将给文化创新创造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推进为“新的文化生命体”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丰沃的社会土壤,使其得以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进而反哺并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正是这种多维度的互动与融合,使得“新的文化生命体”具备了强大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既植根于深厚的文化土壤,又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这一深度互动与融合的过程,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也是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过程,更是建构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即“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过程。
第六,从“主体”角度来讲,中国共产党作为政治领导主体,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这一基础实践主体,在守正创新中创造了中华民族的“新的文化生命体”,这是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主体依据。文化并非自在之物,其产生和发展不是“无主体的过程”,而是必然依赖特定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活动。一般而言,作为人之“类本质”的对象化过程及其产物,文化具有属人性,人是文化的创生主体。文化以特殊类型而存在,特定文化是特定主体的创造和存在方式。“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中生发出来的,是在马克思主义真理之光照耀下激活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不会自动生发出“新的文化生命体”,马克思主义也不会自动孕育和照耀“新的文化生命体”。“新的文化生命体”之所以产生,必然有其赖以创生的主体。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中华民族是民族型创生主体。“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中华民族的旧邦新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重瓣花朵”式向心结构的中华民族是创造“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民族主体。二是中国共产党是政治型领导主体。作为使命型政党,“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既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者和践行者,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剔除“旧文化中的反动成分”来砸碎旧世界,领导开展大众文化运动,形成了新民主主义文化,特别是其中的红色革命文化。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推动文化革新与文化建设,历经改革开放艰辛探索奋斗,在中国大地上建设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两个大局”,系统回答新时代建设文化强国的重大课题,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境界。百余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以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事业发展,是创造“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政治领导主体。三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是基础型实践主体。中国人民是中国大地上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最终创造者,是实现中国发展进步的真正的英雄。一种文化的产生离不开相应的人,有什么样的人就会生成什么样的文化。“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产生离不开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特别是在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中经受淬炼的人民大众,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发挥,尤其是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新的文化生命体”源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实践,人民群众是最基础、最普遍的实践主体。
综上所述,“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以中国共产党及其带领的中国人民为创生主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魂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本源“根脉”,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的具体实践中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深刻的“化学反应”转化为相互成就的“结合”结果而造就出来的。
三、意义性追问:“新的文化生命体”何以重要
这里的意义性追问主要讲的是“新的文化生命体”在“实体”层面和“理论”层面的作用,即实践之用和理论之用。“新的文化生命体”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互学互鉴、优势互补、相互贯通、相互成就的结果,意味着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落地生根,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具备行稳致远的文化形态,是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范畴,为推进人类文明新形态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第一,从中华文明赓续角度来讲,“新的文化生命体”实现了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文化是文明的基础,文化的发展状况不仅反映而且直接作用于文明的发展状况。“文明兴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文化特性是更为基本性的因素,决定了文明存在的形态及其前途命运。”中华民族以多元一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了具有突出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中华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始终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精神不断创造自己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作为最繁荣最强大的文明体屹立于世。”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工业文明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现代化武装起来的欧美列强将欧美文明绝对化、唯一化,并自诩为“进步和文明之光”,到处主张并强行推进“文明开化使命”。当中国“被卷入文明之中”,传统的经济结构和政治体制逐步走向解体,传统文化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西方的民族国家文明体系一度冲击中国传统的文明体系,中华文明由此面临存续危机。从“兵工洋务”的器物革新到“维新变法”以及辛亥革命的政治变革,再到新文化运动,各种思想和主张在中国轮番登场,文明危机非但没有解除,反而愈加严重地逼向中国。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体系加速解体;另一方面,大量新的文化因素纷至沓来。新旧混杂的文化结构呈现松散状态,对内无法进行有效凝聚和整合,对外无法有效御侮和抗敌,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因“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迟迟未能产生而一再延宕。在这一“文明蒙尘”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魂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的具体实践基础上形成了新民主主义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而造就了“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新的文化生命体”既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吸纳了新的现代性文化理念和元素,并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解了中华文明的存续性危机,重塑了中华文明的生机与活力,最终构建出中华文明的现代形态。
第二,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角度来讲,“新的文化生命体”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落地生根且发扬光大。近代以来的中国思想文化史,可以说是中国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并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发展史。“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两个结合”的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成果,它不仅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超出政治维度而深入到文化层面并且落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上,同时也使马克思主义“显示出日益鲜明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逐步褪去其欧洲语境印记而真正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思想体系,实现了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转变。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融通、相互成就的成果,“新的文化生命体”极大地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魂有所依”并蔚为大观。同时,“新的文化生命体”运用马克思主义,“有机统一”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外来文化有益成果,是蕴含着思想解放与破解“古今中西之争”的新文化体系,为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拓展了创新空间。“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马克思主义占据指导地位的文化体,为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文化载体与文化环境,能够确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不断取得成功并继续发扬光大。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两个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原创性成果。
第三,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角度来讲,“新的文化生命体”丰富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赋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为深刻的文化内涵。近代以来,现代化成为关乎民族历史命运的重大选择。西方现代化把本属于特殊的西方资本主义文化上升到一般并推到了世界前列,进而把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神圣化、绝对化和唯一化为人类文明的“灯塔”,以“文明开化”之名铲除一切异己文明。近代中国在西方工业文明强烈冲击下开启其现代化进程,但不论是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还是辛亥革命,其共同缺陷在于没能把外部资源与中国历史文化、现实发展实际有效结合起来,企图通过照搬照抄西方模式和经验实现现代化,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在“两个结合”中产生的,也是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内生出的新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新的文化生命体”充实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维度,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新型现代化超越“以资本为中心、物质主义膨胀”的西式现代化,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并联式”全面发展超越西方现代化的“串联式”线性突进。“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承载和表达,生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六观”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六观”指,使中国式现代化植根中华文化沃土,具有“中国特色”。“新的文化生命体”有机整合了马、中、西等文化资源,厚植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明底蕴,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丰富的文化内涵,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提供了文化支撑。同时,“新的文化生命体”坚持“三个面向”,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人为本”“立己达人”“普惠共生”“合作共赢”“和平发展”“文明互鉴”等新现代性理念,使中国式现代化具备创造和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新文明意蕴。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作用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际上也就赋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为深刻的文化内涵和文明进步意义。
第四,从建构“中国理论”的角度来讲,“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原创性概念,是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范畴。自主知识体系是一种文化自觉性、自主性、创造性的集中体现,“是一种文明的最高表达”。“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新的文化生命体”概念是对中国文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体现了对中国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的自觉反思和自主建构。“‘新的文化生命体’已经历史性地在‘两个结合’中生成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但‘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一个重大学术概念却只是在这一文化生命体发展到一定程度才首次提出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概念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第二个结合”、文化主体性、文化自信、文化使命、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中华文明的现代形态、人类文明新形态等概念密切相关,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中的一个标志性、原创性概念。“新的文化生命体”概念深化了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和认识,是巩固文化主体性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范畴。首先,“新的文化生命体”概念突破了传统与现代的对立思维,贯通过去、现在和未来,主张熔铸古今、以古资今、面向未来,为建构“中国理论”和自主知识体系打开了历史纵深,拓展了文化根基;其次,“新的文化生命体”概念打破了“东方从属于西方”的错误认识,主张中西文化各有千秋,世界文明多元共生,为建构“中国理论”和自主知识体系拓宽了文化视野,坚定了文化自信;最后,“新的文化生命体”概念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关系的认识,为更好处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明之间关系提供了解决方案,为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提供了方向指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新的文化生命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文化发展道路、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形态的有机统一,是当代中国理论创新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彰显了中华文明的独特魅力和时代价值。
第五,从世界文明发展的角度来讲,“新的文化生命体”构成推进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文化支撑。在现代化进程中,西方民族与资本主义的结合,产生了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一度展现出“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但是这种受“资本增殖逻辑”宰制的现代西方文明实质上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单数文明”,带有“文明霸凌”基因,在世界范围内追求并维护“工具理性碾压价值理性”“传统从属于现代”“东方从属于西方”的文明结构,以野蛮的方式推行所谓的“文明开化使命”,造成“文明悖反”。马克思在分析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时指出:“文明的一切进步,或者换句话说,社会生产力的一切增长,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的一切增长,如科学、发明、劳动的分工和结合、交通工具的改善、世界市场的开辟、机器等等所产生的结果,都不会使工人致富,而只会使资本致富;也就是只会使支配劳动的权力更加增大;只会使资本的生产力增长。因为资本是工人的对立面,所以文明的进步只会增大支配劳动的客体的权力。”也就是说,资本主义文明是以工人、劳动者的被支配、从属结构的固化和加深为代价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以和谐共生为核心理念,强调文化包容和多元文明的平等对话,摒弃“文明霸凌”,倡导全球文化交往交融、文明互鉴共进,展现了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另一幅图景。文化不等同于文明,但文化却是文明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撑。“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是作为人类唯一未曾中断的东方古老文化、文明的“破局”和“出圈”。“新的文化生命体”之所以能在这种“东方从属于西方”和“传统从属于现代”的体系中“破局”和“出圈”,从本质上来讲是因其内生自具的“新现代性”。这种“新现代性”源于“主主平等普惠”的哲学智慧,源于平衡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人本逻辑,源于“破解古今中西之争”的思想解放,从而能够起到“明体达用、体用贯通”的作用。在“东方从属于西方”和“传统从属于现代”的世界文明体系中,经由“两个结合”造就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意味着一种非资本主义性质的、非西方式的文化乃至文明体走进了现代世界并正在改写人类文明版图,同时也为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文化支撑。
作者:方兰欣,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意识形态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
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26年第7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