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驾驶人

置交通安全法规于不顾

无视过往处罚教训

抱着侥幸心理

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

最终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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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在人民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名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行驶至检查点位时,神情慌张、行驶动作拘谨反常,与正常通行车辆状态明显不符,当即引起执勤民警的高度警觉。

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刚靠近车身,一股浓烈刺鼻的酒精气味便扑面而来,初步判定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随后,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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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驾驶人田某称,其于10月12日22时许在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某酒吧与朋友聚餐饮酒,期间饮用数瓶啤酒,直至10月13日凌晨1时许结束聚会,自认为间隔数小时、深夜路面执勤警力少,便贸然驾驶二轮摩托车返程,不料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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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该驾驶人曾在2022年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违法。为固定完整证据,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带至医疗机构进行抽血复检,最终血检结果为112mg/100mL,确凿证实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目前,该驾驶人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惠州交警提醒: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二次酒驾,从重处罚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酒后驾驶同样违法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屡教不改

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惠州交警

编辑:夏洁芯

一审:古志勇 二审:陈 畅 三审:吕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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