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并发布第三批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延伸人民陪审员参审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孙镇平说,在加强履职保障方面,人民法院建立就职宣誓制度,培树先进典型,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搭建智能陪审系统,实现开庭通知、庭前阅卷、文书签名等事项“一网通办”,名册信息、履职情况、随机抽取及统计分析结果“一键生成”,人民陪审员全周期全链条管理“一站到底”。
发挥作用提高参审质效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安排和直接形式。孙镇平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拓宽人民陪审员来源渠道。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抽选、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使用”的选任机制,实现选用分离,全面推行以随机抽选为主体、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补充的选任模式,人民陪审员广泛性代表性显著增强。
准确把握参审范围。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推动人民陪审员更多参审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涉及公共安全、国计民生、公序良俗等案件。对于公益诉讼,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影响重大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参审的深度广度稳步拓展。
推进广泛均衡参审。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个案随机抽取要求和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设置随机抽取要素,优先随机抽取参审案件数量偏少的人民陪审员,一般在不超过30件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建立参审案件数量超限预警、熔断机制,确保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平等享有参审机会。
此外,上海法院通过分案系统在普通案件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同时针对专业化案件实行“定向筛选+二次随机”,即由法官根据审判需要提出需求,由分案系统筛选出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后随机抽取确定最终人选,既确保均衡参审、落实司法民主,也有利于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参审质效。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孙镇平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长于事实判断的优势,让司法公正更加可感可及。
人民法院强化实质参审,完善参审机制,细化参审程序,形成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全流程权利保障体系。提升法官指引实效,强化证据规则、审判纪律等程序性指引和争议焦点、法律规定等实体性指引,在七人合议庭开庭前、评议时分别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帮助人民陪审员熟悉庭审程序和规范,厘清基本案情,掌握参审要领。北京法院针对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类型案件制定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参考样式,编写《人民陪审员参审指引手册》,丰富法官指引“工具包”,推动法官指引机制有效运行。
司法实践社会治理共振
今天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中,面对“婚前同居关系是否应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的争议分歧,人民陪审员着眼社会思想观念变化,对“家庭成员”的界定、“精神虐待”等关键问题发表意见,夯实事实认定的民意基础,增进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
孙镇平说,人民法院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视角、生活经验、朴素认知作为甄别纠纷起因、辨别虚假陈述、还原客观事实的重要参考,将人民陪审员的良知判断、常识判断、情理判断和法官专业判断有机统一,鼓励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加强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认同裁判结果。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陪审员推动法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开展汽车销售行业格式条款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典型案例“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涉种子产品质量责任群体性纠纷案”中,人民陪审员积极开展调解,缓和对立情绪,打消思想顾虑,促成各方接受调解协议,助力形成“现金补偿+订单农业+免费供种+技术帮扶”长效机制。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是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人民法院注重在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环境资源、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中,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进一步提高事实认定精准度。
孙镇平说,人民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所起到的联络员、调解员、宣传员的作用,促进司法实践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此外,人民法院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婚姻家庭矛盾、继承问题、邻里纠纷等案件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发挥其熟悉本地风土人情、当事人感受亲近信赖的天然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传递法治精神、助力良法善治方面,人民法院鼓励人民陪审员在日常生活中开展法治宣传,带动树立文明家风社风、企业更重依法经营、身边群众更加崇尚法治;引导人民陪审员总结参审经验,善于发现、把握案件背后的普遍性问题和规律性认识,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在相关领域完善政策规定、制度规则。
营造支持履职良好氛围
服务保障暖心贴心,人民陪审员履职才能安心尽心。人民法院如何提升保障水平?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最高法组织地方法院共同编写《人民陪审员履职丛书》,持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建设。
“人民法院做实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岗前培训与任职期间培训相衔接、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孙镇平说。
今年1月,最高法、司法部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通报表扬了300名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促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荣誉感。
“重庆法院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途中受伤的工伤认定案,明确提出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是保障其参加审判活动的责任主体,人民陪审员参审视同履行本职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良好氛围。”孙镇平说。
宁莉萍是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也是在环境资源领域有数十年研究经验的学者,参与审理了10余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资源案件。
宁莉萍说,为了保障实质参审,法院安排专人负责陪审工作,每个节点都有法院工作人员及时提醒。案件审理期间,法官会详细介绍案情,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做好释明和沟通工作。她的本职工作十分忙碌,法院主动向她所在单位发函争取帮助支持,经常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座谈交流和法院活动,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因此,她的自豪感和认同感不断提升。(张昊)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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