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通知,2027—2028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2027—2028年当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9元。如生产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另行按程序调整。

2027—2028年每年限定收购总量为3700万吨,分两批次下达,第一批数量为3330万吨,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数量为370万吨,视情具体分配到省。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后,收购量达到第一批数量的90%时,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时组织有关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单位研究提出本省第二批收购数量建议,并根据产量、收购进度、农户余粮等统筹平衡后,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门户网站公布第二批分省收购数量。第一批收购数量完成后,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第二批分省收购数量开展收购,达到批准数量时立即在相关省停止收购,终止预案执行。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后,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要求,每五日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告收购进度;开展第二批收购后,每日报告收购进度。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期公布最低收购价收购总量。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限量收购政策,不得超量收购;财政资金支持限于限定收购总量内。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的反馈作用,推动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扩大绿色优质产品供给。

来 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大河财立方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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