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上海一位90岁的老太太,居然在自家楼道的电梯间里“住”了近一年?吃喝拉撒睡全在公共区域解决,把她拦在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大女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发生在上海某小区。从今年1月开始,这位九旬老人就蜷缩在楼道的一张轮椅上,身上盖着一床薄被子。白天她还能去居委会活动室歇歇脚,晚上就只能回到电梯间。大女儿史女士每天会送点吃的,可送来的大多是爆米花、米糊这类东西,勉强填饱肚子而已。老人夜里还经常在楼道便溺,异味熏得邻居们苦不堪言,有人焦虑到失眠,多次打12345投诉,居委会和警方也跑了不少趟。
为何不让母亲进屋睡?史女士的理由很直接:母亲半夜总是叫唤,自己没法睡觉。她还反复提到另一件事,母亲在奉贤有一套房产,被二女儿、三女儿卖掉了,她对此非常不满,几姐妹正陷在房产纠纷里。据属地居民区书记介绍,老人一直住在奉贤,房产被卖后,今年1月史女士才把母亲接回来。二女儿和三女儿则表示,卖房是经过母亲同意的,否则根本办不了交易。居委会找老人当面核实,老人的回答却含含糊糊,没给个准话。
更让人心里发凉的是几个细节。邻居透露,去年因为堆物的事,史女士曾和母亲发生过争执,当时的司法鉴定显示,她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患有未特定的精神障碍。社区民警查证,这份鉴定确实存在。也就是说,把母亲关在门外的人,自己的精神状况都打了个问号。再看史女士的经济条件,住的房是前夫的,收入主要靠母亲4900多元的退休工资,难怪邻居们对她照顾老人的能力满腹疑虑。属地联合民警联系过另外两个女儿,两人都嘴上说愿意照护母亲,一提当面协商,又都不肯来小区见大姐。法律界人士分析,目前史女士的做法还够不上遗弃罪,属于照护失格。当务之急是给老人做一份有法律效力的精神鉴定,如果老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该指定监护人来保障她的晚年。
一边是房产,一边是母亲,秤砣往哪边偏,照出了人心的分量。老人辛辛苦苦活到90岁,最后却睡在楼道里,怎么想都让人不是滋味。您说,这样的家事,该谁来管、怎么管才管得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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