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太,竟在自家门外的楼道里足足睡了大半年,这事听起来简直匪夷所思,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上海。好在前不久,事情有了转机,街道联合民政部门连夜行动,把老人送进了正规的养老机构,老人家总算告别了冰冷的水泥地。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亲母女之间闹到这般田地?说穿了,还是绕不开一个“利”字。老人的几个女儿在房产问题上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大女儿一口咬定,房子分配亏了自己,还抱怨母亲半夜里总喊叫,吵得人没法安生,索性把老人关在了门外。这话听着就让人心里发凉,虎毒尚且不食子,儿女又怎能这样对待生养自己的母亲?
可事情远没有表面那么简单。深入了解才知道,大女儿自己日子也过得紧巴,房贷压身,经济上指望着母亲的退休金。更麻烦的是,她本人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经鉴定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家庭矛盾叠加个人困境,就像一团乱麻,越理越乱。
那两位妹妹呢?嘴上说愿意照顾母亲,可只要大姐在场,就不肯坐下来好好谈。一个躲,一个拦,老人家夹在中间,成了最无辜的牺牲品。这不正应了那句老话,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只不过这一次,遭殃的是一位连话都说不利索的高龄老人。
邻居们更是苦不堪言。楼道里异味刺鼻,夜里喊声不断,大家一遍遍投诉,居委和民警来了一趟又一趟,可清官难断家务事,调解一次次陷入僵局。有人建议邻居们走法律途径,居民们却忍不住发问:老人被堵在家门口,难道就只能靠邻居自己去打官司吗?
从法律角度讲,成年子女赡养父母,这是写在民法典里的硬性义务,房产纠纷再大,也抹不掉这份责任。有律师分析,大女儿目前的行为虽然够不上遗弃罪,因为她毕竟给老人送过吃的,可这种“照护失格”的做法,于法不合,于情更说不过去。真正的破局关键,是先给老人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一旦认定老人无法自主处理事务,就得依法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替她做主。谁不尽责,法院还可以另择他人,居委会、民政部门都有资格递申请。
如今老人暂时安顿下来了,街道也表了态,说这事会一直跟进到底,联合多个部门督促三个女儿尽好赡养义务,给老人一个长久稳妥的安排。这话让人听着踏实,可心里也忍不住要问一句:如果没有媒体曝光,没有舆论关注,老人还要在楼道里熬多久?
这场风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家里有矛盾,坐下来慢慢谈,千万别拿老人的晚年当筹码。人心若是凉了,房子再多也换不回亲情;而一个文明的社会,更不该让任何一位老人流落在自家门外。愿韩阿婆的遭遇,是第一例,也是最后一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