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号,山东枣庄薛城区交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局发了一纸通告,核心意思很明确:300cc及以上排量的摩托车,在划定区域内24小时禁止通行。11月8号开始执行,一限就是五年。

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不是意外,是麻木了。

今年到现在,全国新增了37个禁摩限摩的城市,还有19个在征求意见阶段的。这个数字说明什么?说明限摩这件事正在加速铺开,而且很多中小城市也开始跟进了。以前大家觉得禁摩是大城市的事,现在一个区级单位都能划片限行,门槛越来越低。

回到薛城这个通告本身,有几个细节值得琢磨。

第一,限的不是所有摩托车,是300cc及以上。通告里写得很清楚,理由是遏制大排量摩托车超速、扰民、炸街。坦白说,炸街扰民确实存在,这个问题摩托车圈自己也承认。但问题是,炸街的是那些改了排气的车,不是所有300cc以上的车都在炸街。一台原厂的500cc巡航车,声音未必比一台改了排气的150cc大。按排量一刀切,管的是排量,不是行为。

第二,未经登记私自改装的摩托车也在限行范围内。这条其实挺有意思,因为私自改装本身就是违法的,不管限不限行都应该查处。单独列出来放在限行通告里,更像是在补充执法依据。

第三,公务车辆不受限制。这一条每次出现都会被拿出来说,因为它确实让人觉得不太对称。限行的逻辑如果是噪音和安全,那噪音不认车牌,安全也不分公私。既然划了区域、装了电子抓拍,规则就该一视同仁。留一个口子,说服力就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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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住在限行区域里或者在里面上班的人,可以去交管部门申请通行证。这个设计看起来是留了余地,但实际操作中会怎样很难说。申请流程多复杂、批不批、多久能拿到,这些都没细说。对于一个每天骑车通勤的人来说,车停在家里等审批的那段时间怎么办,是个实际问题。

第五,也是被讨论最多的一点——五年期限。通告依据的是道交法第39条,这条法律说的是"临时限制通行"。法律上没有对"临时"给出具体时间定义,所以五年在技术层面确实不违规。但普通人对"临时"这个词的理解,和五年之间的距离还是挺大的。一个措施如果需要执行五年,它到底是在解决一个临时性的问题,还是变成了一种常态管理?这个边界其实很模糊。

站在骑摩托车的人角度看,最难受的不是某一条具体规定,而是趋势。今年37个城市新增限摩,明年会不会更多?每个城市的限行范围会不会逐渐扩大?买车的时候合法合规上了牌照交了税,骑着骑着发现能走的路越来越少,这种感觉确实不好受。

管理炸街和飙车完全合理,没有人会反对整治违法行为。但如果管理手段是把整个排量段的合法车辆都划进限行区,那本质上是让守规矩的人替不守规矩的人承担后果。

你们那边有限摩吗?骑车通勤的路还好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