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5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芜湖启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六项违规行为,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宝勇因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监管查明的违规事实显示,芜湖启晨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方面不合规情形,覆盖人员配置、信息报送、运营管理、基金财产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多个核心环节:
违规类别 具体违规情形 人员管理违规 专职人员少于5人,合规风控负责人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信息更新义务未履行 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及在管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运营场所不规范 与其他公司混同办公 材料报送逾期 未按时报送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基金财产管理违规 挪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缺失 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对应条款。安徽证监局认定,李宝勇作为芜湖启晨的董事长、总经理,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全部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也违反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管履职的合规要求。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安徽证监局最终决定对李宝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将该事项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决定书同时明确,若相关主体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