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例:小美 在小某书上看到一份兼职,说是宝妈友好,要求是: 用自己的酷胖账号按对方发来的链接下单,收货地址填对方指定的,货款先打给你,事后再给3%到5%的佣金。前后做了好几个月,佣金也确实拿到了,他一直以为这就是国内常说的刷单。直到有一天警察找上门,他才知道,转进他账户的每一笔钱都来自电信诈骗的受害人,而他自己已经成了诈骗团伙的共犯嫌疑人。
问题出在钱的来路上。电诈集团骗到钱之后,最难的是把钱安全转走,直接转账很容易被冻结,于是他们找人用自己的账户收钱,再用自己的酷胖账号买成手机、黄金、礼品卡这类容易变现的东西,寄到指定地址转手卖掉,钱就这样被洗干净了。韩国警方就曾查获这类案件,用诈骗款在百货商场大量购买商品券的洗钱团伙。韩国法院处理这类案件,并不要求你明确知道对方是诈骗团伙,只要认定你意识到可能有问题却仍继续做,也就是所谓的间接故意,就足以构成诈骗帮助甚至共犯。
曾有一名20多岁的年轻人,应陌生人之邀用自己的账户收钱、换成比特币转出,赚取1%到5%的手续费,法院认定他在诈骗集团洗钱中起了重要作用,以诈骗帮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那如果只是单纯帮商家刷销量、刷好评,钱也干净,是不是就没事?在韩国同样不行。公平交易委员会曾查处一起在Naver智能商店和酷胖等平台发布约一万五千条虚假好评的案件,中介公司每条付给兼职人员两千韩元,公平委认定这种空包裹刷单违反标示广告法。连酷胖自己也因为动员员工给自营商品写好评、操纵搜索排名,在2024年被处以1400亿韩元罚款并被移送检方。今年7月起,韩国又修订了标示广告法相关的罚款标准,整体加重处罚。对执行刷单的个人来说,账号被永久封禁、返利被追回是最轻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业务妨害罪(업무방해죄) 。
还有一种更常见的情况,刷单本身就是骗局。对方打着酷胖体验团、评论兼职的旗号,前几单让你顺利拿到返利,建立信任之后,再推出所谓团队任务或高额任务,要求先垫付大额货款,钱一转过去就提不出来,接着又以解冻、补单为理由让你继续转账。有受害人因为类似的兼职骗局损失了1亿2300万韩元。更麻烦的是,有些骗子还会让你用自己的账户替其他成员收款再转出,这时你一边是受害人,一边又可能因为账户被用来收取诈骗款而被冻结、被调查。
另外,一些刷单兼职会要求借用你的酷胖账号、银行卡或手机认证。根据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以收取报酬为条件出借银行卡等接近媒介,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罚金。对在韩国的中国人来说,代价还要再加一层,也就是出入境的问题。还有一旦因刑事案件被判处一定程度以上的罚金或徒刑,也可能被列为遣送回国审查对象,延签、换签、申请永住和归化都会受到影响。
总之呢,刷单兼职百害无一利,一点也不友好。如果已经做过,不要再继续,也不要删除任何记录,把聊天记录、转账明细、下单记录完整保存下来。一旦接到警方电话或出席调查的通知,可以先私信我再去接受调查,第一次陈述的内容,往往直接决定你会被认定为不知情的受害者,还是明知故犯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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