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普通人理解的社保公平,是活着的时候,大家按规则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到生命走到终点,死亡应该是所有人平等的终点。不管之前是什么岗位、什么身份,身后留给家属的兜底保障,不应该有过大的身份鸿沟。可现实当中,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这套遗属待遇,至今还存在明显的板块分割。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多次谈到社保制度碎片化带来的公平难题,遗属抚恤待遇的二元差距,正是其中很受大家关注的一块。
不少家属在办理亲人身后手续的时候,才第一次意识到差距。同样是正常退休、同样是一辈子按时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机关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员,拿到手的丧葬费、抚恤金,算法不一样、资金渠道不一样、最终金额差距不小。有的家庭可以领到一笔可观的抚恤金,有的只有一笔不多的丧葬费,还有不少城乡居民参保老人离世之后,没有抚恤金可以申领。
很多人分不清:合理的待遇差距,是和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挂钩;不合理的差距,单纯由参保身份决定。今天我们就把现行三套遗属待遇规则、改革走到哪一步、难点在哪、改革的方向,用大白话讲清楚,同时区分清楚哪些差距是制度设计的合理差异,哪些是历史遗留下来、需要慢慢统筹完善的问题。
一、三套并行的遗属待遇规则,算法、资金渠道完全不一样
我们国家现在基本养老保险分成三大板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类人群身后的遗属抚恤,执行三套独立文件,没有统一的计发公式。
先说企业职工这一块,规则在2021年已经完成内部统一。人社部发〔2021〕18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落地之后,全国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统一按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核算;抚恤金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满30年最高计发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一年养老金减少一个月,最低保底9个月,资金全部从职工养老统筹基金里面支出。同省之内,企业退休人员不再有地方老政策各自为政的乱象,企业内部实现了规则统一。
再看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依旧沿用更早的抚恤文件。公务员病故抚恤金,是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者离退休费;事业单位病故人员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资金来源、计发基数和企业职工完全不是一套逻辑。同样是退休病故,机关事业单位的抚恤金计算方式,和企业职工相比天然存在差距,这也是大家讨论最多的地方。
最后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体,这也是兜底力度最弱的一块。全国没有统一的抚恤金制度,绝大多数省份只设置金额不高的丧葬补助,很多地区没有设立一次性抚恤金。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标准本身偏低,一年几百块,待遇设计以低缴费、低保障为主,所以身后保障水平和职工养老差距巨大。
简单对比就能看明白:企业内部已经统一,但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没有并轨;城乡居民养老板块,大部分地方连抚恤金都没有纳入制度。三套体系并行,就是大家常说的制度碎片化。
二、2014养老并轨,只统一了在世养老金,遗属抚恤没有同步改革
很多老职工都记得2014年10月启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养老并轨。这次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之后养老金核算,改成和企业职工一致的制度框架,同样设置个人账户、同样核算视同缴费年限,逐步消除“双轨制”在养老金发放上的差距。
但是这次改革有一个很关键的遗留问题:只并轨了活着时候领的养老金,身后的遗属抚恤待遇,没有同步纳入统一改革方案。养老金制度走向统一,抚恤金、丧葬费的老规则继续保留,没有跟着一起调整。这就造成一个很特殊的现象:同一个人,退休之后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是按照并轨之后统一的养老规则核算;一旦离世,家属申领抚恤补助,又回到改革之前的老办法,继续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两套旧标准执行。
人社部早在2016年对人大建议的官方答复里面就明确提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因病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因为支付范围、标准、资金渠道不一样,待遇差距客观存在;当时已经启动专题研究,长远目标是研究兼顾各类人员的统一遗属抚恤制度,逐步缩小待遇差距。这份答复,也是很多人了解遗属待遇改革的一份重要文件。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企业这边率先完成内部统一,跨群体的全国统一遗属抚恤方案,还没有正式出台。
很多人会疑惑,既然知道差距存在,为什么统一方案迟迟没有落地?这里不能简单理解为政策推进缓慢,背后有多重现实约束,我们客观看待。
三、分清两种差距:一种是“多缴多得”,一种是身份带来的天然鸿沟
讨论抚恤待遇,最关键的是划清一条边界:社保制度认可合理差距,但不认可单纯由身份决定的差距。
社保的底层逻辑是权利义务对等,也就是大家熟悉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一个人一辈子缴费基数高、缴费年限长,养老金更高,对应的遗属抚恤更高,这是大家普遍可以理解的合理差距。比如同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缴费35年的人和缴费15年的人,抚恤金计发月数不一样,这个差距是缴费贡献带来的,符合制度初衷。
现在大家争议的重点,是另外一类差距:两个人缴费年限差不多、缴费水平接近,只因为退休前一个属于企业、一个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最后抚恤金核算公式不同,待遇拉开明显距离。这种差距,根源不是缴费贡献,而是历史上两套福利制度分开设计,属于身份带来的制度差异。
郑功成教授在多篇关于社保公平的研究和访谈里反复强调,社会保障属于公共品,核心追求是制度公平。基本养老这一层,应当弱化身份标签,朝着统一规则的方向走。我们可以有多层次补充保障,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可以体现单位差异;但是法定的基础遗属待遇,属于普惠兜底保障,不应该让身份差异一直延续到身后抚恤环节。死亡本是生命的终点,不应该成为身份差距继续延续的节点。
当然,这句话不是说所有人的丧葬费抚恤金都要拉到一模一样,搞平均主义。公平不等于一刀切,而是统一一套计发逻辑,以缴费贡献、缴费年限作为主要标尺,不再以就业身份划分两套公式。
四、统一改革的现实阻力,财政压力、存量待遇衔接都是难题
很多网友会觉得,既然不公平,直接出台统一文件、把标准拉平就好了。实际上这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实阻力并不小。
第一个难点是财政承受能力。机关事业单位抚恤资金不少来自财政渠道,企业遗属待遇从养老统筹基金支出,城乡居民丧葬补助大多由地方财政承担。如果要统一规则,无论往哪个方向靠拢,都会带来资金压力。如果大幅度抬升企业、居民板块的抚恤标准,养老基金和地方财政压力会明显增加;如果下调机关事业单位原有抚恤标准,又会涉及存量退休人员待遇下降,稳定衔接难度很大。社保改革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存量群体的既定待遇,很难简单下调。
第二个难点,是历史存量人群庞大。2014年之前退休的机关老人、2014到2024这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企业历年退休人员、上亿城乡居民养老领取人员,不同批次人群的待遇承诺不一样。新方案想要平稳落地,必须设计复杂的过渡方案,兼顾新人、中人、老人,避免引发新的矛盾,论证周期自然很长。
第三个难点,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各省居民收入水平、基金结余情况、地方财力差距很大。东部省份基金结余充足,中西部部分地区养老基金本身压力偏大,全国统一标准,很难同时适配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承受能力。
正是因为这些复杂因素,改革只能循序渐进,优先完成同群体内部统一,再慢慢研究跨群体统筹。2021年企业遗属待遇先行统一,就是迈出的第一步,先把企业板块内部的乱象理顺,下一步才是探索跨群体的统筹方案。
五、普通人最关心的实操问题:怎么申领、哪些容易踩坑
政策讨论之外,很多家庭更关心实际办事流程,这里整理几个家属办理的时候经常遇到的问题。
第一,遗属待遇不能重复领取。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职工养老和居民养老参保记录,离世之后家属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待遇申领,不能两边同时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工亡的情况,走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渠道,不再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遗属抚恤。
第二,个人账户余额是单独可以继承的,和抚恤金、丧葬费分开。不管是企业、机关还是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养老个人账户里面还没有领完的余额,都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这一块不属于抚恤待遇,是个人的账户资产。
第三,提前备齐材料。一般需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窗口提交。各地细节略有差别,办理之前可以先拨打12333咨询本地材料清单。
第四,不要混淆定期遗属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早年部分地区还有供养亲属定期生活补助,现在多数地区已经并入一次性遗属待遇体系,不要按照老印象要求申领长期按月补助,以当下本省最新文件为准。
六、理性看待改革方向:分层社保,基础保公平,补充看单位
很多人看完待遇对比之后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种是希望立刻全部拉平,所有人金额一样;另一种是觉得差距合理,不需要调整。郑功成教授的观点,其实是走中间的理性路线:构建“基本保障+补充保障”的双层社保框架。
基础养老保险以及配套的遗属抚恤,属于普惠性的公共保障,规则应当统一,标尺以缴费贡献为主,弱化身份区别;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还有单位配套的各类慰问补助,属于补充保障,允许存在差异,由单位制度、经营情况决定,不属于法定基础待遇。
放到遗属抚恤这件事上理解就是:以后理想的改革方向,是基础丧葬费、基础抚恤金,统一一套核算逻辑,不分企业、机关身份,主要看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至于单位层面额外的慰问、补助,属于补充福利,可以保留差异。这样既守住基础制度公平,又不否定多层次保障的空间,不走平均主义的路子。
我们国家社保改革一直是循序渐进推进的。从过去企业、机关养老金双轨,到2014年启动养老并轨;再到2021年企业遗属待遇全国统一,每一步都在朝着更公平的方向调整。遗属抚恤的统一改革,属于养老制度并轨的后半段工程,论证周期长,但是长远来看,统筹缩小身份差距,是社会保障发展的大方向。
生老病死,是所有人都绕不开的人生环节。养老保险承诺的是保障一生,这个保障,不止是活着的时候按月发放养老金,也包括走到终点之后,给家属一份体面的兜底。
郑功成教授那句“如果连死亡都无法抹平制度二元结构”,本质不是否定现有社保成绩,而是提出更高的公平期待。活着的时候,大家按贡献缴费,多缴多得;走到生命终点,不希望身份标签继续把人划分成不同的待遇层级。
社保公平的实现,很难一步到位,需要结合基金承受能力、财政条件稳步推进。我们既要看见当下客观存在的待遇差距,理解背后复杂的历史成因和现实约束;也期待后续顶层设计继续完善,逐步理顺遗属抚恤制度,让身后这份给家属的慰藉,更多和缴费贡献挂钩,更少被身份标签左右。
社会保障的初心,是守护普通人的一生,从青年参保,到老年养老,再到最后的身后兜底,制度的温度,应当贯穿全程。
文末互动话题
1. 你身边有没有办理过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感受到不同群体待遇差距的情况?
2. 在你看来,遗属抚恤待遇,更应该统一规则,还是保留现有差异化安排?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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