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拿到退休工资的退役军人,如何申领残疾军人抚恤金?
不少已经领取退休金的退役军人,不清楚自己还能不能申领残疾军人抚恤金。本文结合现行抚恤政策,分抚恤关系转入、补办评残、申请调级三种情况,讲清申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同时梳理大家常踩的认知误区,帮有需要的老兵对照参考,少走弯路。
哈喽大家好!我是阿彬,今天又为大家带来民生退休消息分享。
不少已经按月领到退休金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过伤,不清楚退休后还能不能申领残疾军人抚恤金。还有战友持有残疾军人证,因户口迁移、抚恤关系没有转接到位,抚恤金没能正常发放。也有人听说评残有时间限制,觉得年纪大了没法办理,一直没敢去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
在短视频平台上,相关说法参差不齐。有的说养老金和抚恤金只能二选一,也有的说只要当过兵受过伤就能评残领钱,真假很难分辨。很多老兵先入为主,认为自己已经有稳定退休金,就不能再享受优抚补贴。阿彬依据现行伤残抚恤相关管理规定,专门针对退休退役军人申领抚恤金这件事梳理内容,分场景讲清楚申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常见误区,方便战友对照自身情况参考。
先讲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养老金和残疾军人抚恤金分属两套独立保障体系,发放渠道完全不同。养老金是参保人长期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由人社部门核算发放的养老待遇;残疾军人抚恤金,是面向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人员设立的专项抚恤待遇,由退役军人事务相关部门管理发放。正常情况下两项待遇可以叠加享受,不会因为领取退休金,就扣除、停发抚恤金。但这不代表只要受过伤就一定能够评残申领,所有资格都要按照标准提交材料,经过官方审核认定。
结合现实当中的办理情况,退休老兵申领抚恤金主要分为三种情形,每一类的门槛、材料、流程各有区别,大家可以自行对号入座。
第一种情形:本人持有有效残疾军人证,仅抚恤关系没有转入当前户籍地,需要办理抚恤关系转入。
这类情况在退休老兵当中比较多见。部分战友退役时没有及时交接抚恤关系,还有一些老兵退休后搬迁落户,抚恤关系依旧留在原户籍地,造成抚恤金停发或者异地发放。按照管理要求,残疾军人户籍变更之后,应当及时向现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办理抚恤关系转入手续。
即便间隔时间较长、本人已经退休,之前没有办理转接的,依旧可以提交转入申请。这里需要提醒一点:因个人未及时主动转接造成的抚恤金断档时段,一般不予补发,抚恤金从审批完成的次月起,由现户籍地正常发放。
办理需要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残疾军人证原件,档案内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退役相关证明、本人一类银行卡。
办理流程:携带全套材料前往户籍地乡镇或者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转入申请;工作人员核验证件、档案信息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由工作人员对接原抚恤发放单位完成关系转接;信息录入优抚系统备案后,抚恤金按月拨付到预留银行卡。
抚恤关系办结之后,每年要完成一次待遇资格认证。多数地区支持线上人脸识别核验,不方便线上操作的,也可以到服务站现场办理。未按时完成资格认证,抚恤金会暂时停发,核验通过后恢复发放。
第二种情形: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当年没有申请评残,退休后申请补办评残,等级认定通过再申领抚恤金。
这是咨询量最高的一类。不少老兵在部队训练、执行任务期间负伤,受早年医疗条件、通知渠道限制,没能及时评残,退休之后旧伤后遗症逐步显现,才打算补办手续。这里有一条硬性标准:退役之后自身新发的疾病,不能作为评残依据;只有服役期间因战、因公造成的损伤,并且有原始档案、原始病历佐证,才具备补办评残的基础条件。
简单来说,近期医院复查报告,只用来反映当前伤情状态,不能单独作为评残材料。审核重点是服役期间留存的原始记录,比如档案内负伤记载、部队医院住院病历、检查单据、负伤证明等。如果档案没有对应的原始记录,仅有当下的检查报告,申请很难通过。
办理需要准备材料:书面评残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档案中负伤原始材料,服役期间病历单据,近期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复查诊断材料、影像报告,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办理流程:材料备齐后,向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开展初审,材料不全会一次性告知补齐项目;初审通过,安排申请人到指定医疗卫生专家鉴定小组开展残情鉴定;专家小组出具鉴定意见,材料逐级上报,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残疾性质、确定残疾等级;审批通过后发放残疾军人证,从审批的次月起开始计发残疾抚恤金。如果鉴定达不到评残标准,主管部门会出具书面告知通知。
初次评残设置三年申请时限,补办评残不受该时限约束,但材料审核标准会更加严格,每一份佐证都要核实,确保伤情和服役经历能够对应。
第三种情形:已持有残疾军人证,旧伤持续加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提升抚恤标准。
部分老兵早年完成评残,随着年龄增长,旧伤部位不断恶化,伤情状态和初次评定时差距较大,可以申请调级。政策明确,距离上一次评残或者等级调整,必须满一年以上,不足一年的申请不予受理。
办理需要准备材料:等级调整书面申请,身份证、残疾军人证原件,原始残疾等级评定表,近期定点医院完整复查病历与检查报告。
整体流程和补办评残大体一致,同样需要经过医疗卫生专家鉴定、逐级上报审批。重新核定等级后,按照新标准发放抚恤金。
评残审批通过、抚恤关系落实到位后,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还可以同步享受配套优待。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可以按规定申领护理费,护理费和抚恤金分开发放;出行享受交通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乘坐火车、长途客运可享受票价优惠,享有优先购票、优先通行权益。抚恤金标准每年统一调整更新,各地也会结合本地情况推出配套优待项目,大家可以留意当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发布的优待目录清单。
阿彬整理了三个高频误区,很多战友容易理解出错,在这里一并说明。
第一个误区:退休之后不能补办评残。能不能办理,不在于是否领取退休金,核心是损伤是否属于服役期间因战、因公造成,有没有完整真实的原始佐证材料,材料符合要求,退休后同样可以提交申请。
第二个误区:拿到残疾军人证,抚恤金就会自动到账。证件只是资格凭证,拿到证件之后,还需要完成抚恤关系登记、录入优抚系统,登记完成资金才会按月发放,千万不要办好证件就坐等收款,漏掉登记环节。
第三个误区:抚恤金会抵扣退休金。两项待遇相互独立,核算、发放互不干扰,不会因为领取退休金,削减抚恤金发放额度。
补充一个实用细节:残疾军人如果长期异地居住,可以提前向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备,登记异地收款银行卡,抚恤金直接发放至该卡,不用来回往返户籍地办理业务。证件持有人离世后,家属可以按照抚恤相关政策申请对应待遇,具体以当地执行细则为准。
最后梳理简洁的办理步骤,方便大家规划安排:第一步,前往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查阅个人退伍档案,查找负伤相关原始记载,梳理手里现有的佐证材料;第二步,对照自身情况,确认是办理抚恤关系转入、补办评残还是申请调级,按照工作人员给出的清单补齐资料;第三步,提交书面申请,配合材料核查、残情鉴定、公示、逐级审批;第四步,审批完成、系统登记后按月领取抚恤金,记得按时参加每年的待遇资格认证。
伤残抚恤相关政策,是对老兵服役奉献的认可。符合条件的战友,可以放心前往服务站咨询,依规提交申请。大家也要理性看待评残,这项业务有着清晰的评定标准,不是所有负伤情况都能审核通过,最终认定结果以当地主管部门核查结论为准。
不少战友在办理抚恤业务时,遇到过档案材料缺失、不清楚档案查询渠道的难题,有相关疑问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喜欢这篇内容可以点个关注,阿彬持续分享接地气、真实靠谱的民生政策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公开内容整理解读,各地在材料要求、鉴定安排上存在执行差异,残疾等级认定、抚恤业务办理、抚恤金发放,请以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本文仅作科普参考,不作为业务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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